转发市水利局2011年度引黄引河灌区终端水费计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7-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市水利局2011年度引黄引河灌区终端水费计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水利局《2011年度引黄引河灌区终端水费计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引黄引河灌区水费计收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足额计收,严禁搭车加码超限价收费,并确保专款专用。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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