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泰安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泰政办发〔2013〕54号
颁布日期:2013-12-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泰安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泰政办发〔2013〕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道路交通等18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一)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刘卫东副市长

副主任:鞠向群市公安局局长

张耀市政府副秘书长

邢长彦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市政府应急办、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司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气象局、城管执法局、农机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分工负责同志。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魏兆德兼办公室主任,王洪亮任副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道路交通领域。

(二)消防监管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刘卫东副市长

副主任:鞠向群市公安局局长

张耀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市政府应急办、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安监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气象局、人防办、供销社、行办、公安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分工负责同志。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许传升兼办公室主任,吴中彬任副主任。

负责全市消防安全综合监管,相关部门负责其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三)泰山防火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刘卫东副市长

副主任:谭业刚泰山景区党工委书记

张耀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市政府应急办、武警泰安市支队、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民族宗教局、林业局、安监局、旅游局、气象局、公安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泰安军分区、市公安局、泰山管委分工负责同志。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泰山景区,万庆海兼办公室主任,马生平任副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泰山景区防火。

(四)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刘卫东副市长

副主任:张耀市政府副秘书长

程明市旅游局局长

刘慧泰山管委副主任

成员:市交通运输局、卫生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林业局、商务局、水利渔业局、工商局、民族宗教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程明兼办公室主任,刘水任副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旅游领域。

(五)文体教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徐恩虎副市长

副主任:于文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勇华市教育局局长

刘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苏有森市体育局局长

成员:市质监局、公安消防支队、广播电视台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张勇华、刘康、苏有森分别兼办公室主任,苏雪峰、刘玉考、于桂香分别任副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文物、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文体设施、广播电视、学校、幼儿园等。

(六)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徐恩虎副市长

副主任:于文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孟祥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员:市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孟祥彬兼办公室主任,刘明任副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食品、药品领域。

(七)商贸流通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周静副市长

副主任:彭恒玖市打私办专职副主任

吕怀玉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市粮食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分工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吕怀玉兼办公室主任,王林青、张桂明任副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等特殊流通行业,境外投资企业,外派劳务公司等。

(八)卫生系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周静副市长

副主任:彭恒玖市打私办专职副主任

刘焕星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市质监局、公安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刘焕星兼办公室主任,刘建国任副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卫生领域。

(九)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张瑞东副市长

副主任:田萌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葛茂金市林业局副局长

成员:市政府应急办、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市广播电视台、气象局、武警泰安市支队、公安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市委宣传部、泰安军分区、市公安局、泰山管委分工负责同志。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葛茂金兼办公室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森林防火。

(十)水利防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张瑞东副市长

副主任:田萌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曹步山市水利渔业局局长

成员:市农业局、农机局、交通运输局、畜牧局、气象局、公安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水利渔业局,曹步山兼办公室主任,董文信任副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水利工程、渔业生产、水上交通、汛期安全,农业生产、农业机械,气象等领域。

(十一)矿产资源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陈湘安副市长

副主任:郑晓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锦勇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成员:市环保局、安监局、工商局、地震局、气象局、煤炭局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分工负责同志。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陈锦勇兼办公室主任,赵成任副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无证非法采矿、超层越界采矿行为查处,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关闭后地质环境治理等。

(十二)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陈湘安副市长

副主任:郑晓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广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成员:市规划局、水利渔业局、交通运输局、公安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张广银兼办公室主任,许伟、张军任副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城镇燃气、城市防汛等。

(十三)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展宝卫副市长

副主任:董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光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成员:市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质监局、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分工负责同志。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王光锋兼办公室主任,徐从军任副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民用爆破器材领域。

(十四)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展宝卫副市长

副主任:董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袁久党市煤炭局局长

成员:市国土资源局、工商局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分工负责同志。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局,袁久党兼办公室主任,顾兵、孟仲任副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煤矿(含生产、技改、基建煤矿)的安全生产。

(十五)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展宝卫副市长

副主任:董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董世武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市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工商局、环保局、行办、城管执法局、供销社、公安消防支队、泰安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分工负责同志。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董世武兼办公室主任,张宪廷、仇元青、常成武任副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非煤矿山领域,危险化学品领域,烟花爆竹领域。

(十六)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展宝卫副市长

副主任:董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光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董世武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安监局、质监局、企业国资管理中心、公安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董世武兼办公室主任,常成武任副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等企业。

(十七)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展宝卫副市长

副主任:董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运富市质监局局长

成员: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委、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国资委、安监局、旅游局、工商局、公安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刘运富兼办公室主任,相益霖任副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十八)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展宝卫副市长

副主任:董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光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成员:市水利渔业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规划局、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分工负责同志。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王光锋兼办公室主任,徐从军任副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石油天然气、成品油长输管线(道)。

二、泰安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责

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安委会)负责监管领域及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未纳入专业安委会监管的行业领域,根据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和部门职责实施监管。专业安委会具体工作职责:

(一)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指导、调度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加强对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业安委会会议,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防范重大事故的措施,并形成《会议纪要》。组织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

(四)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督促成员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

(五)负责受理、组织查处、反馈安全生产举报案件。依法依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与或组织监管领域事故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六)专业安委会办公室要定期向市政府安委会报告工作情况,主要包括: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领导干部下矿井、进车间检查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演练情况;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情况等。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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