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创建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泰政办发〔2012〕41号
颁布日期:2012-07-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创建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12〕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创建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泰安市创建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市

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开展“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和勤廉泰安建设,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度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服务〔2011〕61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高效、规范、求实、勤政、廉洁”的工作方针,以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为主线,积极探索建立以规范服务为核心,以提高效能为重点,以监督制约为保障,以勤政廉政为目标的行政服务标准体系,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泰安、勤廉泰安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要求

在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全面覆盖”的行政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全面提高行政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行政服务向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分工合作、职责明确、层层监督、联合推进”的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建立相关配套制度。

(二)健全完善行政服务标准体系。以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为主线,建立健全以服务提供标准为核心,以服务保障标准和服务基础标准为支持的覆盖行政服务全过程的标准体系。

(三)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质量。依据行政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对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个层面、各个环节进行优化设计,建立更加明确、具体、量化的标准。通过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争取实现无行政败诉案件,无行政复议撤销、变更案件,办理行政事项准确率达到100%,限时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四)进一步固化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成果。加强标准化工作研究,进一步论证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及时将体系内较好的标准申报为省级或国家级标准,促进标准广泛运用。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发动(2012年7月)。召开全市创建“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市”大会,对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标准制定(2012年8月—2012年9月)。各级各部门(单位)本着“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系统梳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范以及业务流程等,明确岗位职责及责任主体,分类分项制定符合各自行政管理特性、可操作性强的行政服务标准,形成各自的行政服务标准体系。对服务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广泛征求意见,建立完善的行政服务标准体系并发布实施。

(三)标准实施(2012年10月—2013年8月)。各级各部门(单位)按照各自的行政服务标准体系,搞好行政服务,建立实施记录,并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修订标准,完善标准体系。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全面公开服务标准内容,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便于群众监督。通过聘请特约监督员、电子监察、网上投诉、廉政巡查等方式,加强标准化服务的内部监督。建立量化考核体系和服务质量评价制度,保证行政服务标准的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依据GB/T24421.1-4国家系列标准和国家标准委《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每年进行一次内部自我评价,形成评价报告,报市创建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市领导小组。

2012年11月—12月,各级各部门(单位)依据有关国家标准要求对行政服务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将自查情况报市创建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审,并适时邀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创建工作进行中期评估。

(四)考核评估(2013年9月—2013年10月)。市创建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收集整理确认材料并汇编成册,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评估验收申请。做好迎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我市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评估工作。

五、保障措施

市政府成立创建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具体负责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统一调度和督导落实,组织好标准体系文件的修订、完善和审核工作。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创建工作方案,发挥各自职能,在做好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同时,认真完成创建活动的职责任务。要及时总结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推广成功经验,对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泰安市创建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泰安市创建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市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辛显明(副市长)

副组长:董树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侯衍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杨淑东(市监察局局长)

袁久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韩立忠(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刘运富(市质监局局长)

成员:王天宇(市政府法制办调研员)

李和军(市监察局副局长)

汪安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委书记)

武家新(市行政服务中心纪检组长)

张建信(市纪委效能室主任)

张斌(市质监局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杨淑东兼办公室主任,李和军、张建信、张斌兼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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