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文号:枣政发[2012]43号
颁布日期:2012-08-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

枣政发[2012]4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全面提高调查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实现转型发展新跨越,建设幸福新枣庄,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调研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调查研究是党和政府的一项基本工作方法和领导制度,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基础和前提。当前,我市正处在城市转型的关键期,建设幸福新枣庄的攻坚期,形势复杂,任务艰巨,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做好调研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调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关系全局的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广大干部群众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高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工作、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各级政府调研机构担负着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的重要职责,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服务领导决策,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高标准、高效率、高水平,深入调查,潜心研究,努力提供更多有分量、有价值的调研成果,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调研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重要决策调研论证制度。各级政府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先进行调查研究,做到没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不决策,没有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的不决策,没有经过充分论证的不决策。各级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重大决策方案,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并把调研情况作为议题审定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二)建立健全政府机关调查研究制度。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调研计划,提出一批重大调研课题,集中力量拿出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促进调研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搞好调研,亲自主持涉及全局的重大课题调研;建立调研工作联系点,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至少撰写1篇指导性强的调研报告。

(三)建立调研联系点制度。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乡镇(街道)、园区、企业、社会组织、社区等,作为政府决策服务调研基地,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长期观察、跟踪调研,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动态和基层经验做法,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鲜活的第一手资料。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决策咨询制度,充分发挥市内外智囊机构的“外脑”作用,聘请知名专家学者担任政府咨询顾问,集思广益,破解难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四)建立调研工作考评制度。要制定全市调研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加强对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调研工作的考评和指导,每年组织一次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设立调研课题专项资金,作为重大课题调研经费,以及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奖励资金。

(五)完善调研成果转化交流制度。充分发挥市政府研究室《决策参阅》、《呈阅信息》等平台作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送重大、优秀调研成果,为领导决策服务。利用好省政府《决策参阅》、《山东经济战略研究》等平台,及时报送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署名文章、优秀调研报告和决策建议,宣传枣庄、展示枣庄。积极推荐各级优秀调研成果参加全省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

三、进一步加强调研队伍和网络建设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围绕培养一流调研队伍、更好地服务于领导决策的目标,进一步加强调研机构建设,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调研队伍,切实加强调研工作力量。

各级政府调研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省、市政府研究部门、外地市沟通联络;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协研究机构的交流联系;密切与部门调研系统的协调配合;增强与重点乡镇(街道)及企业联系,构建省、市、区(市)、乡镇(街道)四级调研工作网络。

市政府研究室要加强对全市政府调研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健全学习培训交流制度,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和考察,开拓视野,提高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对调研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调研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府调研机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调研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政府调研机构应列席同级政府常务会议;领导的重大调研活动要安排调研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以提高调研服务决策的针对性。

要高度重视调研队伍建设。各级负责同志要把调研机构当成自己的参谋助手,多出题目,多交任务,多压担子,多提要求,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注重调研机构干部的培养使用,保持干部队伍生机和活力。要关心支持调研工作,从调研经费、手段上支持调研机构,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保障调研机构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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