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等级认定及补贴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等级认定及补贴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1-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等级认定及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上海市职业教育“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进一步夯实职业教育的基础能力,促进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以下简称“实训中心”)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实训中心运行效益和服务水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在实训中心绩效评估的基础上,开展实训中心等级认定及经费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实训中心等级认定及补贴机制,进一步推动实训中心“立足学校、全面开放、资源共享、持续发展”,激励实训中心服务社会、服务学校,服务学生能力发展,加强实训中心内涵建设;构建实训中心分类指导的管理机制,拓展实训中心公共性、服务性、开放性的功能,形成专业化、品牌化、系列化、现代化的实训中心新格局,促进实训中心安全高效运行。
二、实训中心等级认定
(一)认定标准
实训中心等级设五个星级,从低至高依次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认定标准
依据《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运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沪教委职〔2009〕37号),对运行绩效评估结果为“合格”“良好”“优秀”的实训中心分别认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2.四星级认定标准
四星级实训中心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具备三星级资质一年以上(含一年);本校本专业学生职业技能水平良好,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考核)四级取证率达50%以上;面向社会的各级各类培训影响力大、范围广;积极参加市“星光计划”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等重大活动,且成绩良好。
四星级实训中心必须同时达到下列标准之一:(1)在开放与运作中有突破、有成效。(2)在管理、运行机制方面有创新。(3)其他方面具有较强特色创新意义,成效明显。
3.五星级认定标准
五星级实训中心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具备四星级资质一年以上(含一年);本校本专业学生职业技能水平优秀,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考核)四级取证率达70%以上,且三级取证率有一定比例;面向社会的各级各类培训数量大、范围广、层次高,且逐年提升;积极参加市“星光计划”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国际比赛等重大活动,且成绩优异。
五星级实训中心必须同时达到下列标准中的两项:(1)在开放与运作中有突破、有成效,在本市职业院校有示范、引领作用。(2)在管理和运行机制方面有创新,成效明显。(3)其他方面具有较强特色创新意义或示范价值。
对绩效评估“不合格”的实训中心不授予星级,责其限期一年整改,整改后如合格授予“一星级”称号,仍不合格则撤销其市级实训中心资质。
(二)星级认定有效期
实训中心星级认定根据运行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三、实训中心经费补贴
为保障实训中心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委在绩效评估的基础上,以实训中心星级为依据,根据不同专业类别实训中心的运行成本差异确定补贴标准,给予实训中心补贴经费。
(一)补贴类别和对象
经费补贴包括运行成本补贴、能级提升补贴两类。
1.运行成本补贴
获得星级的实训中心均可享受成本补贴。补贴标准依据实训中心在开展各级各类培训和中小学素质教育相关项目等工作中产生的能源消耗(水、电、燃气等)、设施设备保养、实训耗材等确定,由学校申报、专家评审,我委核定。
2.能级提升补贴
获得二星级及以上的实训中心通过学校申报、专家评审、我委核准等程序后,可获得能级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依据实训中心星级等第确定。补贴经费主要用于实训中心硬件(软件)升级、更新或改造,也可适当用于内涵建设,如实训指导教师培养培训,实训课程体系改革,实训教材编写,实训新项目开发等。
(二)补贴经费使用要求
1.各实训中心须建立运行成本核算机制,补贴经费应单列科目、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经费使用不得违反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行业、企业所属中职校的实训中心补贴经费由市财政(教育费附加用于职教部分)统一安排,区县所属中职校的实训中心补贴经费由所在区县根据本通知精神予以落实。
四、监督与管理
体部及以上的实训中心均可享受本项成立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等级认定经费补贴工作指导小组,市教委相关职能处室以及上海市教育评估院、上海市教育技术装备部等为成员单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对专家认定意见、补贴经费等进行审核。市教育评估院负责每三年一轮的实训中心运行绩效评估和等级认定组织工作。市教育技术装备部具体负责实训中心等级补贴的日常管理和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对实训中心提交的能级提升项目进行论证,加强对实训中心等级补贴经费使用情况的跟踪指导、检查,建立经费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
附件: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经费补贴分类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2年11月27日
附件
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经费补贴分类表
实训中心补贴分类实训中心专业分类
第一类财经商贸类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旅游服务类
第二类休闲保健类
交通运输类
土木水利类
文化艺术类
信息技术类
第三类加工制造类
石油化工类
轻纺食品类
农林牧渔类
医药卫生类
资源环境类
注:实训中心专业分类指实训中心相关专业对应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专业大类。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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