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阶段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
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阶段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四川省中共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委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阿委发〔201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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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8-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阶段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
阿委发〔2015〕8号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科学把握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川委发〔2015〕10号),结合全州实际,现就扎实推进新阶段扶贫攻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工作新形势,精准把握扶贫攻坚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扶贫开发总体部署,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原则,以消除绝对贫困为目标,以扶贫开发统领农村工作全局,深入实施《阿坝州农村扶贫开发总体方案(2011—2020年)》和《阿坝州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扎实推进扶贫攻坚“五项计划”和“五大行动”,着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的“大扶贫”工作格局,不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大力提升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和全面发展能力,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主要目标。按照“五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要求,确保全州每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2万人以上。到2020年,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确保全州101414人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606个贫困村、13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全州农牧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社会保障全覆盖,让贫困群众“不愁吃、不愁穿、不愁学、不愁医,住房、教育、医疗、出行有保障”,实现贫困群众“好房子、好身子、好日子,物质富裕、精神富足”的“三好两富”生产生活业态。
(三)基本要求。扶贫开发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做到识真贫、扶真贫、真扶贫。
扶持对象精准。瞄准全州高半山区、边远牧区、大骨节病区、受灾地区等重点区域,制定扶贫开发与区域发展专项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力促脱贫致富。瞄准606个贫困村、27611户贫困户,动态掌握基本信息,制定减贫计划,做到底数清、问题清、任务清、对策清、责任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施到片到村到户针对性扶持,实行脱贫销号管理。
扶贫项目精准。主动对接争取上级项目,科学编制扶贫攻坚专项规划和“十三五”藏区发展专项规划。以规划为总揽,分类建立扶贫项目库,合理确定投资规模、进度安排、受益对象、责任分解等,做到项目规划到村到户、脱贫效果到村到户。
资金使用精准。认真执行扶贫项目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对性质相近、用途相同的扶贫开发和涉农资金项目进行整合,把资金重点投放到贫困村、贫困户和具体贫困人口,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扶贫措施精准。根据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需求,因人因地施策、因致贫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找准贫困群众最急需和期盼的问题,制定计划、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做到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
驻村帮扶精准。结合“双联”和“软乡弱村”整顿等工作,实施每个贫困村有1个驻村帮扶工作组、1个联系单位,每个贫困户有1名帮扶责任人的“三个一”驻村帮扶行动。实行联系单位常年驻扎、责任到人、任务包干的工作机制,确保驻村帮扶取得实效。
脱贫成效精准。严格执行《四川省贫困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分年度逐级验收脱贫成效,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
(四)工作思路。坚持“连片性贫困稳定脱贫、群体性贫困有效脱贫、个体性贫困持续脱贫、特殊性贫困同步脱贫”的思路,突出从脱贫致富向全面发展转变、从单元扶贫向连片扶贫开发转变、从常规扶贫向精准扶贫转变、从单项输血向多维造血转变、从政府主导向多位一体转变的扶贫工作导向,坚持以高半山区、边远牧区、大骨节病区和受灾地区为新阶段扶贫开发主战场,以贫困村“脱帽”、贫困户脱贫、贫困人口增收为核心,以基础建设为关键,以产业发展为途径,以生态保护为支撑,以新村建设为载体,以能力提升为根本,实行全域扶贫、全程扶贫、全员扶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和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的机制,注重区域扶贫攻坚与精准扶贫到户相结合,开发式扶贫与救济式扶贫相结合,扶贫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提高扶贫开发成效,提升地区综合发展水平,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
二、明确工作新要求,精准实施扶贫攻坚“五项计划”
(五)实施产业就业发展计划。对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加大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力度,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因地制宜发展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区域特色产业,抓住浙江、省内部门、市县对口援建等各类援藏援建机遇,促进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培训,加大劳务输出力度,有力助推脱贫。
发展特色农业促脱贫。以贫困县为主体制定发展规划,以贫困村为单元制定帮扶计划,推动生态、绿色、安全的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培育特色农产品。加快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培育,发展贫困户有能力经营的产业项目。放活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职业农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经济合作组织模式使之成为扶贫攻坚的有效载体,强化分类指导和服务管理,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发展乡村旅游促脱贫。编制“十三五”旅游扶贫专项规划,推动文旅、农旅、体旅深度融合发展,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增收脱贫的富民产业。建立完善乡村旅游标准体系,支持创建特色旅游示范村和民宿旅游达标户。创建旅游扶贫示范区,促进旅游虹吸效应、溢出效应向特殊困难区域延伸,发挥旅游产业对增收脱贫的带动作用。
发展商贸流通促脱贫。健全乡村商品服务网点和物流配送体系,支持电商企业发展民族地区网点,有序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牧区。培育一批知名“互联网+特色农业”品牌,建立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渠道,使全州农产品达到优质优价,稳定提高农牧民收入,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商业网点线上线下覆盖率。
发展劳务经济促脱贫。支持办好职业技术学校,提升职业培训能力。开展跨区域劳务合作,巩固扩大州外就业规模,以浙江省、德阳市、绵阳市对口援建为契机,建立劳务合作长效机制。依托特色旅游资源、独特生态资源、绿色工业园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就近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鼓励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带领更多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支持在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搞好定向、订单培训。落实政府投资藏区建设项目中10%至30%的岗位吸纳当地群众就业政策。
(六)实施移民搬迁安置计划。对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及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和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难以配套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移民搬迁安置。对接国家、省移民搬迁规划,制定全州移民搬迁专项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使具有搬迁条件和搬迁意愿的贫困户实现应搬尽搬。提高易地搬迁补助标准,给予搬迁建房贫困户贷款贴息。统一规划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大资金投入,优先安排实施。移民搬迁做到科学规范、合理引导、强化服务,着力解决搬迁户宅基地、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现实问题,帮助融入当地生活。
(七)实施低保政策兜底计划。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实现贫困地区扶贫线和低保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逐步把低保线提高到扶贫线标准。优先对残疾人、特困人口实行生活费补贴,核定其年收入与国定贫困线标准差额,据实发放差额补助,使其年收入达到国定贫困线标准。加快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在供养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抚养人的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将贫困地区城乡居民纳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
(八)实施医疗救助扶持计划。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的新农合筹资标准,加强新农合定点医院监管,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占比。改革新农合支付方式,重点将区域内住院疾病排名、费用占比前十位的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费用支出。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探索财政支持贫困户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强贫困户、残疾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对发生在定点医疗机构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外,对个人负担的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给予补助。积极开展地方病特殊救助,实施扶贫开发和大骨节病、包虫病、地氟病等地方病综合防治。完善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新农保、临时救助和大病统筹制度。
(九)实施灾后重建致富计划。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和发展振兴,帮扶地震、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区贫困人口脱贫,有效解决因灾致贫返贫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优先推进住房重建,对个别建不起房的特困家庭实行政府兜底。加快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受灾地区迅速恢复生产,在重建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加更多就业机会,促进受灾群众增收。自然灾害频发地区有计划地开展生态移民、避灾搬迁。
三、开创工作新局面,精准推进扶贫攻坚“五大行动”
(十)实施基础扶贫行动。基础设施是贫困地区跨越发展的重要载体。着力推进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基础,改善发展条件。
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抢抓国家、省支持民族地区交通事业优先发展的机遇,力推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落地。紧扣产业发展布局交通网络,大力推进公路提升改造工程,重点升级改造通县、通乡、通村公路,加快通组入户路、机耕道、牧道、奶源路延伸覆盖,打通“断头路”、解决“瓶颈路”、对接“大道路”,到2020年,所有贫困村通硬化路,农村公路通达通畅能力极大提升,有效缩短产销对接的空间距离。加强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完善农村公路管养机制,提升农村交通运输服务能力,规范发展农村客运市场,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出行难、行路难、运输难问题。
大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重大水利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强化中小河流治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推进13县县级城镇防洪体系建设。加大岷江、大渡河等沿线重要乡镇防洪设施建设力度。全面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集中开展饮用水水源水质普查,管护好优质水源,建设好安全水源,因地制宜实施集中供水,提高农村饮用水水质,全面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和牲畜饮水问题,基本解决农村生活排水问题。加快中型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及渠系配套建设,支持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实施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水渠、小泵站工程,实现小型农田水利全覆盖,扩大有效灌面。
不断加强电力和信息网络建设。推进新能源开发,发展沼气、小水电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展光伏产业扶贫,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和居民房屋等建设光伏电站,使贫困人口能直接增加收入。实施贫困地区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重点解决贫困村供电设施落后的问题,全面提升配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消除无电户,尽快实现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全覆盖,实现县域电网同网同价、供电服务均等化,到2017年,全面消除无电村、大幅减少无电户,动力电到所有贫困村。推进信息网络全覆盖,加快推动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和资源共享,统筹有线、无线和卫星三种覆盖方式,推进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和宽带乡村建设,基本实现行政村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全覆盖。
着力巩固新村扶贫成效。全面推进幸福美丽家园建设巩固提升工程,深入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文化传承五大行动。扎实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暨传统古村落保护和开发工程,突出农村特色,弘扬传统文化,改善人居环境,以新村建设带动农村全面发展、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着力改善贫困户住房,全面实施农村贫困人口D级危房和C级危房改造,改善贫困地区群众居住条件。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信贷贴息试点。注重盘活农村闲置房屋。结合实际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廉租房建设,解决贫困户住房困难。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完善各类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州606个贫困村幸福美丽新村新一轮巩固提升工程。
(十一)实施产业扶贫行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旅则旅、宜林则林,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实现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门路。
优化农林牧产业布局。综合各类资源禀赋,在西北片区加快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建设牦牛、藏绵羊、优质牧草、高原蔬菜、道地中药材、中低温食用菌和特色种养殖业七大基地;在西南片区建设优质生猪、肉牛(羊)、阿坝中蜂、酿酒葡萄、特色水果、高山蔬菜、道地中药材和特色种养殖业八大基地;在东部片区建设优质生猪、优质禽兔、精品水果、高山蔬菜、道地中药材、休闲观光农业和特色种养殖业七大基地。大力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做优做响“川藏高原”品牌,将特色农畜产品产地“串点成线、联线成片、集聚成块”,形成“三区二十二基地”的新型农牧业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工业反哺农牧业的水平,深化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产业集聚,培育区域主导产业、拳头产品,形成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区和产业带。
发展生态有机农业。立足市场需求和资源禀赋,向高半山拓空间、向林下挖潜力,兼顾数量增长和质量效益提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绿色有机农业比重,发展“生态、特色、精品、高效”现代农林牧业。在生态特色产品加工企业中,每年筛选出2—3户带动能力强、成长前景向好的企业,倾斜要素资源,支持其加快发展。建立健全农牧业产业发展服务体系,提升信息、科技、产品流通等保障水平。强化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建设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技人员队伍,创新科技人员参与农牧业发展的机制体制,为生态有机农业提供智力支撑。积极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外销渠道。
发展差异化县域工业。立足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差异化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民族手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科学合理有序开发水电、矿产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县开展招商引资,积极发展民营经济,培育壮大骨干企业。积极主动与省内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对接,大力建设阿坝工业园区、成阿工业园区、德阿产业园区。充分发挥工业企业在带动就业、助农增收中的积极作用。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加快锂电、光伏产业产品的开发和生产,支持能源科技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新能源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围绕新材料发展基础和特色领域,在人工晶体、磁材料、中高压铝箔等战略性材料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产品,积极抢占产业制高点,培育形成新的助农增收增长点。加快新材料研发,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与产业集群,增强新材料产业自主研发能力,实现产业突破性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发展全域旅游产业。优化旅游产业布局,围绕提升“大九寨旅游经济圈”,构建“环红原机场旅游经济圈”、“卧龙——四姑娘山大熊猫旅游经济圈”,加快推动南线旅游崛起。加强旅游环线建设,以主要景区为支撑、若干景点为节点、国省干线为链条,对文化、旅游等资源串珠成线,建设高品位、多层次景区体系,推动旅游由点状运营向线状运营转变。坚持规划引领,夯实项目基础,不断完善旅游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引导和支持旅游与文化、有机农业、工业等融合发展,做优生态观光、民俗风情、康养度假、红色旅游等业态,做精做实乡村游、农家乐、牧家乐等品牌,扩大旅游虹吸效应和溢出效应,推动形成旅游助农增收新格局。
促进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积极推动民族文化挖掘和传承,大力支持民族民间文艺发展。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建设力度,积极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人。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突出特色,提高水平,发展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群,开拓助农增收新途径。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改造州、县图书馆、文化馆,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寺庙书屋的作用。大力支持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发展。
(十二)实施能力扶贫行动。着力增强贫困群众的基本素质和致富本领,加快由被动救济到主动脱贫转变。更加重视发挥教育、卫生和技能培训对扶贫攻坚的基础性战略作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全面提升教育发展水平。深入实施十五年义务教育计划,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一减一助”、高中教育“两减一助”等资助政策。推动州内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面向市场需求优化专业设置。继续加强“9+3”在校学生管理,强化就业指导,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实施乡村教师专项支持计划,拓宽农牧区乡村教师补充渠道,争取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规模。实施教育援藏支持计划,抓好浙川、省内市县对口教育支援帮扶交流合作工作。承接“藏区千人支教计划”,提高教育人才援藏的实效性。
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远程医疗为核心,改善基层卫生机构设施条件,实现13县县级医院均达到二级水平,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创新机制体制,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建设较高素质的农村全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县级、乡镇中心院义诊巡诊全覆盖。有序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研究开设西医与中藏羌医相结合的特色理疗康复门诊,加快构建慢性病、高原病、地方病特色诊疗康复体系,减少因病致贫机率,发挥社会政治效益。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惠民政策。
加大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力度。加快科技扶贫示范村和示范户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网络作用,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生产技术、市场信息、政策咨询。选派科技扶贫团、科技特派员、科技副县长、科技副乡长到贫困地区工作。鼓励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领办创办产业项目。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研究利用和实验示范推广。积极支持扶贫开发模式创新,鼓励电子信息技术、互联网、物联网与贫困地区开发组织形式的结合与创新。创新服务模式,加快特色资源的利用与开发,进一步加大产业发展力度,开展科技人员一对一到户帮扶指导。加强科技攻关和科普宣传,突出抓好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业合作社骨干的培训。
注重技能培养和创业就业。瞄准市场需求,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加快建设州级骨干人才和行业基础人才培训基地,建立高层次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农牧业适用人才“三类人才库”,实施专技人才“百千万培育工程”,深化浙江对口支援、省内援藏合作、州县“校企合作”,推进受援单位与派员单位进行无缝对接、协调沟通,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系统、持续培养全州专业人才。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种养业、加工业、服务业等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实行订单定向培训计划,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养贫困地区特色产业示范带头人、科技种植养殖能手,着力构建技能培训、外出务工与返乡创业良性互动的劳务输送新格局,确保实现培训一轮、就业一轮、脱贫一片。完善全州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运行和管理机制,加强信息服务和就业指导,强化与社保、就业市场的协调,建立贫困群众培训档案,促进市场、企业、社保、扶贫信息共享。深化与产业园区、企业的衔接,按照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要求,实施针对性培训,拓宽就业渠道,打造知名劳务品牌。促进政策性就业,整合公益性岗位资源,利用森工企业用工制度改革和国有生态林改革契机,吸纳资源所在地贫困群众就业。设立新型农技员、农经员和畜牧兽医员岗位,对返乡待业青年进行生产性、科技型安置。坚持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大学生村官招考向本州籍人员倾斜,优先吸纳本地贫困群众和贫困毕业生就业。
(十三)实施政策扶贫行动。逐步完善扶贫政策体系,突出政府政策的引导和保障效用,发挥政策对扶贫攻坚的杠杆效应和支撑作用。加快建立以产业培育、社会保障、卫生防治、教育振兴、技能培训等为重点的综合扶贫长效政策机制。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农牧区延伸、向贫困村覆盖倾斜,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全覆盖。建立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加快职业教育、劳动力培训、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统筹发展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科学布局完全小学和幼儿园,努力实现片区有小学,并按照村社区实际,整合资源,努力实现村社区孩子就近上幼儿园,有力保障适龄儿童就地就近入学,降低辍学率。加快推进“1小时医疗服务圈”建设,全面完成空白村卫生室建设,解决基层卫生机构“一院一医”现象。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水平。积极实施大骨节病更换粮食、免费治疗、包虫病手术补助等特殊政策,对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无抚养人等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
创新金融保险机制。逐年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建立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坚持市场化、多样性、可持续原则,创新扶贫资金运作模式,加快构建财政资金与金融资金协调配合,政策金融、商业金融和合作金融分工协作,民间资金等为补充的多元化金融扶贫资金供给保障体系。深入推进扶贫开发金融服务,不断拓展融资渠道,探索财政直接补贴的项目资金用于政策性贴息、担保资金和风险补偿基金,引导各金融机构扩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在贫困地区加快布局服务网点,深化提质助农取款服务点,加快建设农村金融服务站,完善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创新金融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创新保险品种和服务,推动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齐头并进,拓宽农牧业保险险种和承保覆盖面,促进扶贫信贷和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十四)实施生态扶贫行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筑牢高半山区及边远牧区持续发展的生态本底,推动生态产业发展。坚持人工修复和自然修复相结合,持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草原生态保护、水环境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加大退化草场、沙化土地的综合治理力度。加快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森林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和农牧民直接参与生态工程建设、生态保护区管护机制,积极争取提高国有公益林和集体林生态补偿标准,保障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森林保险、天然林保护和草原生态奖补等政策兑现,增加其政策性收入。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稳步推进资源股权化、股权基金化、基金民生化,促进生态资源转变为生态资本,发挥经济效益。
加快生态脆弱地区治理步伐。加强防灾减灾避灾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大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力度,重点抓好地质灾害巡排查、监测预警、工程治理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等综合防治措施。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群众以劳务输出方式参与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建设,增加经济收入。
四、把握工作新规律,创新扶贫攻坚工作机制
(十五)规范管理扶贫项目。创新扶贫资金到户扶持机制,确保扶贫对象得到直接有效扶持。完善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合理配套扶贫开发项目费用。建立健全协调统一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加强社会扶贫捐赠款物管理,确保资金高效使用。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公示制度,强化审计监督检查,拓宽监督管理渠道。坚持专户专账管理,实行审批、公示、报账等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政、审计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坚持财务民主管理,全面落实项目农户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十六)建立扶贫联席机制。州、县人民政府建立农村扶贫开发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农村扶贫开发项目的前期申报、规划编制、组织实施等。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细化扶贫任务,明确扶贫目标,在统筹开展扶贫工作上发挥积极的组织作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沟通协调,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紧紧围绕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分行业、分版块,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对资金投入、工作推进等措施进行督促指导,并逐级建立报告、检查制度。州、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推动,把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十七)拓宽扶贫资金来源。州、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本行业的政策、资金、技术、人力等资源要素参与农村扶贫开发。涉农部门的项目资金要倾斜支持农村扶贫开发。深入推进普惠金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信贷投放,确保每年各项贷款规模高于上年。用好两大扶贫特惠金融产品,每个贫困户按照3年5万元的标准,实行免抵押担保、基准利率放贷、扶贫资金贴息、县建风险金补偿的小额信贷政策,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政策。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贫困地区。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支持农村发展资金互助合作。
(十八)动态管理扶贫对象。实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对帮扶对象达到扶贫标准线以上的实行“摘帽”,对返贫的贫困对象重新进入,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模式。建立完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展贫困统计监测,完善扶贫开发统计与贫困监测制度,规范信息采集、整理、反馈和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反映贫困状况、变化趋势和扶贫开发工作成效,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十九)充分整合扶贫资源。州、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扶贫开发总体部署,将农村扶贫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农村扶贫开发规划。有关部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要将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改善等纳入规划,并按照集中扶持、整村推进、规划到村、任务到户、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脱贫目标、扶贫开发项目、资金来源和保障措施等。承接好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贫困地区开展定点帮扶、地区间扶贫协作、干部驻村帮扶等扶贫活动。
(二十)依法监管扶贫开发。强化《阿坝州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刚性约束,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农村扶贫开发的法定责任,各级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行使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落实好扶贫开发措施、社会扶贫、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法定工作,把扶贫开发攻坚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坚决依法依纪查处挤占、挪用、截留和贪污扶贫资金行为。
(二十一)建设专业扶贫队伍。进一步加强扶贫干部培训力度,重视扶贫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县、乡扶贫干部和村干部的培训力度,为扶贫开发事业提供人才保障。强化扶贫机构及其职能,优化编制管理,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贫困程度深的乡(镇)确保有专职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州、县扶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思想、能力、作风和廉政建设,提高执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扶贫干部队伍。
五、强化工作新保障,确保扶贫攻坚取得切实成效
(二十二)强化领导责任。进一步鲜明扶贫开发“书记抓、抓书记”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注重发挥党委统揽全局、统筹各方的核心作用,推动形成州县乡村四级联动、四大班子协同发力、职能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成立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具体工作小组和综合办公室,领导小组每半年专题研究扶贫攻坚工作不少于1次,并负责每年向上级扶贫开发攻坚领导小组专题报告工作不少于2次。党政“一把手”对本地区、本部门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实抓好组织部署、上下沟通、督促落实等工作,并实行半年述职制度。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人,分类制定工作标准,精准考核工作成效。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将扶贫开发工作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中的分值提升至25分。对扶贫实绩突出的干部要提拔使用,对扶贫开发工作不力、成效不佳的党政领导要严格问责,实行“一票否决”。
(二十三)夯实基层基础。深推“强乡兴村”战略,深化“软乡弱村”整顿。广泛实行以强乡带弱乡、富村带穷村、先进带后进、部门带村寨,党建帮扶、智力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四带四帮”为主要内容的“手拉手奔小康”党内帮扶工程。全面整合群众工作组、“双联双报到”、优秀年轻干部“双百工程”、“软乡弱村”整顿等工作机制和力量,推动扶贫攻坚各项部署落地落实。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和协调能力强、维稳能力强的“一好三强”标准,选好配强乡、村两级领导班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积累,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鼓励和选派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帮助建班子、带队伍、抓发展、促和谐。对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有突出成绩的村干部,可按有关规定和条件择优录取为公务员。规范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程序,落实村干部民主评议、监督制度、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二十四)优化资金投入。整合资源,重点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对同一区域同步投入、集中使用,项目资金尽可能由县级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提高扶贫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用好财政增量,州、县每年新增财力重点用于扶贫开发。县级财政要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总额的1%至2%作为农村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费,专门用于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审、人员培训、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
(二十五)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加强扶贫理论和政策研究,对扶贫实践进行总结,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扶贫开发决策水平和实施能力。把扶贫攻坚纳入基本州情教育范畴,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扶贫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扶贫开发政策、成就、经验和典型事迹,鼓舞斗志,凝聚人心,用感恩的心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和参与扶贫,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各县和州级有关部门要依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抓好工作落实。在实施扶贫攻坚期间,每年年末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州扶贫开发攻坚领导小组,上级扶贫开发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下级扶贫开发攻坚领导小组工作,形成一级抓好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4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