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工作的通知

甘办函〔2013〕5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以下简称“两馆”)建设步伐,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县级“两馆”建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化方案,建设标志性文化建筑

“两馆”建设是我州“十二五”文化重点工程项目,是与广大干部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各县要优化项目设计方案,认真听取各界人士尤其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通过专家评审后,由发改、住建、文化等相关部门负责审查。项目建筑外观设计要富有时代特征和地域、文化特色,符合功能定位,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项目功能设计要适度超前,满足较长时间内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将“两馆”建设成县城的标志性文化建筑。

二、科学选址,提高“两馆”使用效率

“两馆”是各县公共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实用、高效是其发挥作用的前提。各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严格按照文化部制定的《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公共文化馆建设标准》,将方便使用、安全环保作为“两馆”项目选址的前置条件,合理规划、科学选址。要选择在人口相对集中、位置适中、交通便捷以及环境、地质条件良好的地段修建综合性文化场馆,杜绝重复建设,使“两馆”项目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便捷的文化服务,提高“两馆”的使用效率。

三、加强管理,确保“两馆”工程质量

在“两馆”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县要抓好方案设计、材料选择、工程施工、内外装修等各个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按照财政评审概算和工程招标定价控制项目投资,严格预算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保证“两馆”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不得擅自更改“两馆”应有功能区,不得以“两馆”名义修建职工宿舍、商铺和娱乐场所等设施,将“两馆”建设成惠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

四、加快进度,实现“两馆”全面竣工

康定、泸定、九龙、雅江、巴塘、道孚、得荣、石渠等8县务必于3月2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评审;未按时开工建设的县务必于4月20日前全面启动工程建设。各县要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倒排工期、责任到人,专门确定1名县级领导具体负责“两馆”建设,指定1名信息联络员,每月28日前向州文化体育广播局报送“两馆”建设工程进度(联系人:刘勇;联系电话:2833035),确保全州“两馆”建设12月20日前全面竣工,投入使用。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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