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7-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办函〔2013〕103号)精神,结合广安实际,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防控意识

2004年,我市在邻水县梁板林场首次发现松材线虫病,经过多年艰苦努力,已于2011年成功拔出疫点。虽然我市防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严峻防控形势,特别是华蓥市、前锋区连续三年发现大量异常枯死松树,且多分布在煤矿、高压线桩附近,呈点多、面广特性,尽管送检未确认为松材线虫病,但专家确定为疑似感染病例,要求纳入松材线虫病防控范畴。加之我市紧邻重庆疫区,地缘相近、人流物流频繁,进一步增大了松材线虫病传播和感染几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防控意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切实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

二、增添防控措施

省政府已把松材线虫病防控作为应急救灾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层层落实监测责任,做到早发现、早除治。一要建立健全松材线虫病防治领导机构,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二要扎实开展监测预警工作,第一时间发现和启动应急预案,努力减轻灾害损失。三要加强检疫执法工作,严防疫情传播。四要积极开展松墨天牛等传播媒介昆虫的防治工作,剪断传播链条,阻止疫情扩散。五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及时清除、销毁枯死松树。六要认真落实工作经费,确保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肃工作纪律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松材线虫病防控的责任主体,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防治目标责任制,严肃工作纪律,扎实抓好松材线虫防控各项工作。凡因工作不力或玩忽职守造成疫情引入、传出,或因防治不力引起疫情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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