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2014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2014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8-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2014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乐山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2014年实施计划》已经2014年8月1日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
乐山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2014年实施计划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2014年实施计划》(川办函〔2014〕63号)和《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要求,为确保规划实施,特制订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把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以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保障城乡居民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为根本目的,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基本公共教育。
1.九年义务教育。新建改扩建校舍90915平方米。为6万名义务教育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大班额化解工程,开工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房3800平方米,农村教师周转房50套。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为全市24.8万名义务教育学生免除作业本费,实现义务教育学生全免费。在全市范围内探索推进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启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2.高中教育阶段。按照30%的贫困面,对全市15200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开展普通高中学校财政保障机制调研工作,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深入推进“9+3”藏区、彝区免费教育计划,年度计划招生940人。进一步完善专业实习、顶岗实习的体制机制,加强对就业困难学生的帮扶,确保年度就业率达95%。
3.普惠性学前教育。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和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城乡公办幼儿园13所,增加幼儿园学位近2000个,重点解决集中连片地区、人口分散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问题。彝族地区实施“一村一幼”计划,投入资金250万元新建幼儿园50所,增加幼儿园学位1600多个。实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政策,为全市12300名在园幼儿减免保教费。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二)劳动就业服务。
1.就业服务和管理。完善并落实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积极就业政策,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统筹做好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彝区群众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深入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就业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制度。到年末,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07万人,促进12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2.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和彝区帮扶活动,切实提升职业培训水平和质量。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组织实施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大小凉山彝区群众职业技能创业培训行动。加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培训帮扶。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健全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全年组织5500青年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组织4000人参加创业培训,新增高技能人才920人。
3.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权益保护。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加强特殊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管理,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高温津贴制度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规政策。年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9.5%,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8.5%。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社会保险。
1.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23号)要求,合并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制定《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水平,将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将政府缴费补贴标准提高到40-160元。按照省上统一部署,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积极配合省上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到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96.79万人,基金征缴收入32.59亿元;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19万人。
2.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提高筹资和报销水平,全年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人均为320元。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完善医保基金预算管理,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同步推行按病种、按人头等多种付费方式改革。配合省上建立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开展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继续稳定在97%以上,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达72%。到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110万人,其中城镇居民56万人。
3.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探索研究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落实统一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失业保险政策。完善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到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1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31.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20.6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四)基本社会服务。
1.社会救助。加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200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95元。全面推进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自付费用比例不低于60%。在受益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实现民族地区城乡“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孤儿集中供养全覆盖。按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孤儿每人每月1130元的标准提供生活费。今年民族地区新增社会福利机构床位300张(峨边彝族自治县100张、金口河区200张),农村敬老院床位1150张。继续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深化教育矫治和源头防治,提高救助保护实效。
2.社会福利。贯彻落实孤儿保障政策,开展儿童福利设施建设二期规划编制。加强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婚姻与收养登记信息网络。推动全市各地惠民殡葬政策在提标、增项、扩面上有新的进展。科学编制地名规划,加强地名宏观管理。
3.基本养老服务。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43500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76个、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1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100%,农村社区(含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36%。新建、改造养老床位4650张(不含民族地区的300张),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并提供养老服务。
4.优抚安置。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统一提高的每户每年4800元。加大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投入,做好残疾军人假肢、辅助器具配置工作,提高光荣院、惠民优抚医院服务保障水平,新增光荣院床位100张(井研县50张、峨眉山市50张)、维修改造光荣院床位20张(夹江县20张),光荣院床位入住率不低于80%。完成残疾军人证书换发、烈士证明书换(补)发工作。加强烈士褒扬工作,全面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任务。全面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抓好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的工作岗位安排落实,推动解决重症重残、患精神病退役士兵移交安置难点问题。深入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培训新路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及时足额发放。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五)基本医疗卫生。
1.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2014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达35元,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6%。加快推进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力争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85%以上、乡镇卫生院达90%以上、村卫生室达85%以上。在省卫生计生委指导下,确保市疾控中心和沙湾区、峨眉山市疾控中心创建达标。夹江县、犍为县、井研县、沐川县疾控中心启动标准化建设工作。完成市精神卫生中心迁建工程。进一步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的主动监测工作。加强鼠疫、非典、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的监测防控,依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实现法定传染病的网络直报,由专人开展监测信息的汇总分析,对异常信息及时通报机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置。建立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制度,市疾控中心全面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不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
2.医疗服务。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力争到年末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1.88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1.4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下派人员量、基层诊疗服务量分别增长15%。鼓励和支持现有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做大做强,非公立医疗机构可根据市场需求自主选择开设与其医院类别和功能相适应的诊疗科目。优化政策环境,放宽民营资本办医准入条件,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住院服务量占比分别达到22%和18%。按照病种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标准,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分工协作和双向转诊制度。全市二级以上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建立合作关系,为社区、乡镇急危重症患者转入医院开辟“绿色通道”,将康复期住院患者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就医格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
1.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继续为全市育龄妇女提供查环、查孕等经常性服务,推进免费孕情、环情医学检查和随访服务制度化;继续开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全面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8650对符合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积极探索信息化终端采集工作,加强部门协作提高人口数据库质量,积极依托全员人口管理系统为群众提供更广泛的人口计生信息服务。
2.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认真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三项制度,实现应奖尽奖、应补尽补。健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与其他普惠政策的协调衔接机制,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于10月25日前完成对下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的申报、审批、上报工作。大力发展各种服务项目,努力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的生产生活,使广大群众从利益导向中逐步转变生育观念。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七)基本住房保障。
1.保障性住房。重点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多渠道筹集房源,多方保障供应,计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000套。
2.棚户区改造。坚持综合整治与改造相结合,推进城市旧城区、小城镇(老旧住宅小区)、城中村和各类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改善居住环境和功能,计划改造各类危旧房棚户区14542户。
3.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继续对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在外自行租赁住房的家庭进行资金补贴,计划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497户。
4.保障性住房管理。试行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体系,探索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制度。继续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计划定向提供农民工公共租赁住房785套。
5.农村住房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灾后重建、彝家新寨建设等,计划建设农村住房15284户。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八)公共文化体育。
1.公益性文化。开展“文瀚嘉州·百姓直通车”项目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工作。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开展一批“农民工文化驿站”、“留守学生(儿童)文化之家”、“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等新型文化阵地试点建设。加强“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服务工作,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扎实做好全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加快推进乐山大佛、峨眉山古建筑群、夹江千佛岩石窟等保护规划编制。组织实施郭沫若故居维修等文物保护工程。科学开展乐山大佛世界遗产监测体系建设。
2.广播影视。加强市、县级广播电视台(中心)节目制作播出和能力建设,完成3404个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420个行政村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新发展农村地面数字电视用户7000户。建成2个城市电影院、11个乡镇电影放映厅和33个农村固定放映点。
3.新闻出版。完成全市2034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新建89个社区书屋,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活动,推进实施公共阅报栏(屏)建设。
4.群众体育。全市体育人口达46.6%,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14平方米,乡镇、社区、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87%、90%、46%。加强体育设施维护,提高使用率。完成市中区、峨眉山、夹江、沙湾体育中心一场、一馆或一池规划,五通桥、犍为、沐川完成游泳池规划,犍为、井研建成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全市体育场馆免费开放体育锻炼达120万人次。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九)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1.残疾人社会保障。全面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30175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全面落实九项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报销并提标扩面,将残疾人基本辅具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落实残疾人住房保障制度,优先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纳入基本住房保障体系。
2.残疾人基本服务。为17万名残疾人开展“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帮助21780名残疾人实现居家灵活就业,为42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为200名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190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辅具,为1800名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为400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加快建设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组队参加四川省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第三届特奥运动会和第四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体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政府要编制实施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市级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开展本行业和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监测评价。建立健全统计调查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强化财政保障。健全财力保障机制,优先安排财政预算用于基本公共服务,按照地区常住人口安排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拓宽政府筹资渠道,增加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投入。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三)创新供给模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扩大基本公共服务面向社会资本开放领域,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特许经营、合同委托、土地出让协议配建等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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