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中共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委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

凉委发〔2014〕13号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州属各事企业单位,垂管系统驻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州委七届五次全会及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2014年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认识当前形势,增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

2013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委、州政府贯彻执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作出了全面部署,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全面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对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系统安排。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对今年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作出了具体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深刻认识风清气正的政治和社会环境对奋力推进廉洁凉山建设和全域凉山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和王东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州委七届五次全会和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与任务部署上来,强化使命担当,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决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

二、全面把握任务要求,扎实推进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部署,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探索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的有效工作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规范完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积极探索“干部一家人、工作一盘棋”的派驻机构管理办法,强化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落实监督执纪首要职责,加大对驻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置力度。认真落实《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州纪委、州监察局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凉委办发〔2006〕37号)精神,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部门纪检组组长在党组班子内的排名按照进入党组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序,驻在部门自觉接受监督,提供工作保障。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与央属和省属驻州单位、企业和高校纪检监察力量的统筹联动,健全完善在执纪监督、案件查处、政风行风建设等方面的协作机制和管理机制。推进州属国有企业纪检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监督制约、风险防控等职能。着力强化纪委委员履职,探索建立纪委委员述职述廉、重大事项征求纪委委员意见、重要情况向纪委委员通报、重点工作纪委委员参与调研等制度,完善纪委委员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回复工作程序,搭建纪委委员履职平台,为纪委委员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二)持之以恒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加强经常性的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牢记党员身份,严格遵守党章,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守党的组织纪律。从严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组织生活等党的各项组织制度,坚决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强化组织观念、程序观念和纪律观念,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中央和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思想统一、执行有力。把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对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和管理使用全过程,强化监督、从严问责、铁面执纪,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决纠正立场不稳、精神不振、工作不实、执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检、自律不严、原则性不强等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对丧失党性原则的行为,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纠正处理、及时通报。

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十项规定,紧盯重大节假日、重要节点开展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从严纠正领导干部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深化正风肃纪,持续对滥建楼堂馆所、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违规选人用人,以及“会所中的歪风”“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乱发钱物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执纪检查,从严惩戒问责,点名道姓通报,实名曝光警示。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处理好民族地区热情好客与厉行节约的关系、尊重民族习惯与移风易俗的关系,制定符合凉山实际的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资源节约等方面规定,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扎实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走基层活动和深化正风肃纪工作贯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以反对“四风”为重点,深入开展“十项专项整治”,推动作风转变,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在全州上下营造“拼干部、比工作、赛作风、争一流”,汇聚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深化基层反腐倡廉工作,加强扶贫、社保、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等惠民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一批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基层事务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农村集体“三资”、公共资金管理、便民服务事项在线监控、实时预警,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三)深化全员办案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持重打“老虎”,勤拍“苍蝇”,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实现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以及发生在招标投标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健全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建立全过程协调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审计部门等的协调配合,建立涉刑案件快查快移机制,健全信访举报线索及时受理和违纪线索主动发现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快查快移、优质高效贯穿查办案件始终,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推行全员办案制度,把办案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三个倾斜”,着力提高查办案件工作质量,规范和严格执行党内审查审批程序,严肃办案纪律,强化查办案件工作技术支撑,完善办案绩效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四)强化制度体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全面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省委《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和我州的《实施办法》。强化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切实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推行“三重一大”决策全程记实,实行决策终身负责制。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制度等各项改革,创新案件查办、权力监督、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机制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信息公开、资金监管、专项检查、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科学、规范、廉洁、高效实施。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抓住典型案件从重从严处理,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兼薪问题专项清理。加强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重大领域、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随意变通、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管理,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认真整治报刊杂志征订发行泛滥的问题。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强化巡视监督,配合做好省委巡视组巡视凉山工作。健全完善特邀监察员工作制度,确保特邀监察员更好履职尽责。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廉洁氛围。主动占领反腐倡廉舆论阵地,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总体部署,有效进行正面引导,整合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等各类宣传平台资源,形成“融合发展、整体联动”的全媒体、大宣传体系,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强大舆论支持。推进党风廉政教育从领导干部向普通党员、从党政机关向社会领域延伸。加强“凉山清风”网络政务平台建设、运用和管理,增强辐射力和带动力。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纳入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的总规划,落实到干部教育培训中,筑牢“不想腐”的防线。积极开展新任领导干部、案发地干部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强化针对性和感染力。大力实施廉政文化“八进”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的作用,培育一批具有凉山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扎实推进“一片、一书、一网络、一基地”等宣传教育平台建设,让廉政教育覆盖到每位党员干部。按照“抓早抓小”要求,对党员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函询、诫勉,防止小错误变成大错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深化关爱提醒教育,完善预警提醒机制。

(六)落实“三转”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执行好党的纪律,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在加强学习中提高能力,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机关“双创”活动,着力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大力提升综合能力素质,在适应变化中转变角色,积极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坚守责任担当,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在探索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形势中转变角色。在把握规律中创新方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在提高社会评价满意度、解决信访案件、加强案件查办、强化队伍建设上创新突破,真正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掌握方法、积累经验、提高能力。在保持激情中奋发有为,始终保持攻坚破难的勇气、创新求进的朝气、敢争第一的锐气,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担当,遇事不含糊、不推诿,勇于执纪问责。从严遵守“六条承诺”,始终作好示范表率,建设执纪“铁军”,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中央、省委和州委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常教育、常提醒。把推进全面改革与建设廉洁政治紧密结合起来,善于运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在制定具体改革方案时更加注重统筹谋划,把防治腐败的要求和措施融入各项改革的全过程,体现到各项制度建设之中。积极推行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州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州直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述责述廉。全州各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州委提交述廉报告。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各级党委要自觉接受纪委监督,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职责。党的组织、宣传、政法等部门,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健全任务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对社会评价满意度排名靠后的县市和单位从严追究责任。严格实行“一案双查”,真正发挥责任制的威力。

附件:凉山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

http://www.lsz.gov.cn/eportal/fileDir/Portals/0/fujian/chens/lwf13fj.doc

中共凉山州委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8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藏族自治州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