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绵阳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绵阳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市政府决定调整绵阳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委员会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信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分管负责人,市信访局有关负责人组成。

其他成员可根据具体信访事项临时确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信访局,由市信访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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