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的十八条措施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的十八条措施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7-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的十八条措施的通知
内府办发[2014]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缓解经济下行压力,确保经济平稳增长,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的十八条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措施,尽快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31日
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的十八条措施
一、投资项目方面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川府发〔2014〕22号),扎实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正确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按照简化手续、优化流程、限时办结的要求,切实管好、用好国家和省下放的项目审批、核准权。除国家和省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评价、节能审查等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所需要件审批权要同步下放到县(区)。
2.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进一步强化企业和基层投资自主权,在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出一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营运的示范项目,各级各部门务必落实相关配套政策,积极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宣传引导和协调服务等工作。对具有重大示范效应且投资规模超过10亿元的民间投资项目给予贴息补助。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PPP),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支持在页岩气、常规天然气开发、管道建设等与相关中央企业组建合资公司。积极推进内自宜、内泸城际铁路融资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清理涉及项目投资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向社会公布。
3.稳步扩大投资规模。加快全市270个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坚持重点项目市领导联系制度,进一步提高重点项目年度考核分值占比。加快“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6月底前开工80%、9月底前开工100%。组织做好季度项目集中开工,坚持在《内江日报》上公告重大项目开工情况,接受公众监督。扎实做好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自查迎检工作,2014年6月底以前已安排国家和省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力争9月底前全部开工。确保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95亿元,力争完成700亿元。
4.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围绕国家重点投向,结合即将启动的“十三五”规划编制,尽快提出纳入国家和全省“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项目清单,加强对上沟通衔接,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上级规划盘子。加大项目储备库动态管理,确保储备库项目总投资保持在4000亿元以上。研究设立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对市重大项目开展规划论证、可研等前期工作给予补助。清理“十二五”期间拟开工的重大项目,有条件开工的,市级各部门要在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评价、立项审批等方面搞好服务,不断提高项目成熟度。
二、工业经济方面
5.积极开展企业帮扶。对全市停产半停产企业逐户排查、逐一分析,逐一解决。由市财政安排稳定工业经济增长财政扶持资金2200万元,用于有市场、有订单、有潜力的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对生产经营困难且不减员、不裁员的企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助,用于企业开展管理人员和职工技能提升及转岗培训。小微型工业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市级税务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向省级税务部门进行延期交纳税款申报;进入市中小企业孵化平台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企业一定的厂房租金补助。对进驻园区的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需暂缓交纳土地使用税的,按规定程序申报。
6.狠抓工业项目推进。统筹推进全市30个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确保全年全市技术改造投资达到224亿元以上。对超额完成投资计划15%以上或提前竣工投产的,要给予奖励。开展在建工业项目进度清理检查,对2012、2013年度获得省、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工业项目,在2014年6月30日前未开工或停工超过半年的,要逐一分析原因,有条件开工的要尽快开工。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资金,符合相关条件的,不作为征税收入。
7.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产品检验检测收费,各项涉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在现行标准上降低10%,计量器具检定检测收费降低10%,特种设备检验收费在现行执行标准上降低10%。全面清理各类涉煤行政事业、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由企业与中介公司商定服务费用,市、县(区)主管部门不得干预。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以自主培训为主;市、县(区)有关培训机构要在内容和对象上避免重复培训;尽量为企业减负,原则上培训成本降低25%以上。允许经县(区、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企业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内不收取企业滞纳金;统筹地区可适当降低参保企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参保企业人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可按企业实际工资总额核定,但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缓缴程序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统一规定执行。
8.鼓励优先就近采购。组织市内企业配套对接,稳步提高市内产品采购配套比重。鼓励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同质同价条件优先本市内采购。鼓励通过市场公平竞争,让市内制造商和经销商获取更多的政府采购额度。对采购使用市内产品和技术服务比上年净增1000万元以上的市内企业,按其实际采购金额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三、服务业方面
9.全面落实《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中共内江市委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委发〔2013〕9号),按照《实施意见》精神不折不扣的兑现准入、价费、资金、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内江服务业发展环境。
10.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按照集中、聚集发展原则,重点打造白马现代物流园、谢家河商业中心、邱家嘴商业中心等,争创省级服务业发展聚集区。积极培育限上商贸企业和规上服务业企业,对新培育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投资额超过5亿元(不含土地投资)且带动能力强的服务业重点项目,给予贴息补助。制造业主辅分离设立的服务企业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可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1.突出抓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传化电子商务产业园、西南电子商务总部基地等电子商务集聚区,水产品、禽苗等行业垂直平台,电子商务试点企业和省级示范基地建设,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创新发展模式。支持互联网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推动“全企入网”、“全民触网”工程,对入驻电商园和创建专业云商平台的企业给予奖励。
12.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加快万达广场、大商兆信城市综合体等商贸项目建设;完善社区商业服务设施,构建“一刻钟便民消费圈”。精心策划举办各类节庆展会及商品促销活动,对2014年市场交易规模首次上5亿元和10亿元企业,给予市场促销奖励。组织开展好各类旅游推广活动,大力促进入境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打造乡村旅游升级版。严格落实宾馆饭店执行一般工商业用水、用电、用气同价的价格政策。组织应季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进鲜活农产品进社区、进超市、进市场、进团体。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13.积极开拓国外市场。推进“万企出国门”活动,对参与国内外重要展会的市内企业给予展位费、人员费等方面的支持。培育外贸发展示范基地,对市内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建立境外营销网点或境外投资、出口产品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等企业给予奖励。检验检疫部门要调减出口工业制成品检验目录,执行出口产品检验检疫费减免政策。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出口退税相关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在单证齐全的条件下确保及时足额退税。海关部门要推进“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监管模式,提高通关效率。
四、农业方面
14.切实抓好农民增收。落实农民增收县(区)委书记、县(区)长负责制。鼓励支持农民创业就业,对有创业潜力和初始创业意愿的农民实施创业辅导和培训,提供创业补贴和创业服务;加大农资价格检查力度,完善农副产品价格监测预警机制,稳定农民经营性收入;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改革,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实现形式,确保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以上。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建立完善扶贫考核机制、精准扶贫工作机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确保全年扶持农村扶贫对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6.31万人以上。
15.大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兴水惠民“五年行动计划”,加快向家坝灌区一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和长征渠规划修编工作,推进东兴区联合水库、资中县两河口水库前期工作,力争今年开工建设东兴区联合水库;推进5个农建示范区和9个全域灌溉示范小区建设,统筹推进小农水重点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不断提升城乡供水、蓄水保障能力。
五、要素保障方面
16.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2014年6月底以前下达中央和省投资计划的项目,确保9月底前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抓紧做好已上报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省预算资金安排计划的跟踪对接工作,全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加大政银企对接,对进入《四川省重点培育的大企业大集团名单》、《四川省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且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银行金融机构要做到不抽贷、不惜贷,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合理确定利率定价机制,减少企业融资成本。加快推进内江经开区及东兴区债券发行工作。鼓励企业充分运用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业主通过主板、创业板、“新三板”、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对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我市的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的,以及“新三板”挂牌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搭建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全力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
17.强化用地保障。充分用好省上50个重点推进项目和100个重点支持项目用地计划配套政策,争取更多省上用地指标。省市重点产业项目在用地上要给予优先保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项目用地要做到应保尽保。全面清理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已取得土地1年以上未开工建设且无特殊原因的项目,综合采取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开工;对已取得土地2年以上未开工建设且无特殊原因的项目,用地予以收回,重新出让。强化工业园区用地内涵挖潜,对在已取得的建设用地上增加厂房面积提高土地容积率的,不再征收土地出让金;探索低效工业用地退出机制。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争取工矿废弃地复垦纳入全国第二批试点,缓解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紧张局面。积极推进采矿用地改革、水库水面用地改革试点。
18.强化电力保障。严格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直购电试点政策和丰水期富余电量消纳政策;加强电价电费政策宣传,指导企业充分利用低谷电价优惠政策合理安排生产用电,减少企业电费支出;全面做好新装增容用电报装服务工作,确保招商引资和技改扩能等项目早投运,早用电。
本措施涉及的奖励、补助和贴息资金在相关市级专项资金中列支,未明确奖励、补助和贴息标准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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