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

内府办发[2014]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目标绩效委《关于下达2014年市(州)政府目标管理量化指标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厅四川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3〕23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下达你们。请结合相关考核意见,一并遵照执行。

各县(区)按下表分解指标完成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其他减排任务按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内容完成。市级责任部门按与市政府签订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内容完成。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

内江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目标分解表

化学需氧量同比2013年

下降比例(%)氨氮同比2013年

下降比例(%)二氧化硫同比2013年下降比例(%)氮氧化物同比2013年下降比例(%)

总目标工业+

生活农业源总目标工业+生活农业源

市中区2.22.41.82.12.1261

东兴区22.11.822.0200

资中县1.51.31.81.81.7201.8

威远县1.92.01.822.025.91.5

隆昌县1.71.61.81.81.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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