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泰中小企业博览会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泰中小企业博览会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塔行办发[2011]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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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8-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泰中小企业博览会方案的通知
塔行办发[2011]111号
塔城市、额敏县、乌苏市、沙湾县、裕民县、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地区经贸委:
现将《塔城地区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泰中小企业博览会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О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塔城地区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泰中小企业博览会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泰中小企业博览会新疆代表团参展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11]162号)要求,为充分利用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泰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平台,进一步宣传塔城地区经济建设成果和发展优势,充分展示我区优势企业和特色产品,不断扩大开放,开拓国内外市场,地区将组团随新疆代表团参加本届“中博会”。
一、展会名称
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泰中小企业博览会。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9月22日至25日。
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广州市阅江中路382号)。
三、地区代表团组织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统一组团参加本届“中博会”,新疆代表团由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库热西·买合苏提任团长,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经信委党组书记、主任王永明,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徐斌任副团长,自治区经信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周超任秘书长。秘书处设在自治区经信委企业处,具体负责筹备参展和组织工作。
(一)地区代表团人员名单
团长:侯本智行署副专员
秘书长:刘江地区经贸委主任
成员:曹斌生地区经贸委副主任
苑亚军乌苏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田新志额敏县副县长
马福忠沙湾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梁景国和布克赛尔县副县长
时新华塔城市经贸委主任
杨延超额敏县经贸委书记
刘敏乌苏市经贸委主任
于丽英乌苏石化园区书记
王新沙湾县经贸委主任
许登云裕民县经贸委主任
李俊海和布克赛尔县经贸委主任
闫天亮地区经贸委科长
错勒蒙地区经贸委科长
李卓地区经贸委科长
田永忠沙湾县经贸委科长
王保军裕民县经贸委科长
张宏春和布克赛尔县经贸委科长
解文广塔城市旭升新墙材制品有限公司经理
张文庆额敏县绿乡玉米制品有限公司经理
杜宝全乌苏盛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张玉鹏乌苏新疆天玉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王建沙湾县秦岭纺织有限公司经理
李财第沙湾县港能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王来忠裕民县宏展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马黎彬和布克赛尔县双色港农业开发公司经理
林海波和布克赛尔县鹏远有限公司经理
魏东宏和布克赛尔县江格王绒制品公司经理
(二)地区参展企业
额敏县绿乡玉米制品有限公司
和布克赛尔县双色港农业开发公司
裕民县宏展科技有限公司
四、参展工作
塔城地区分配展位三个,每个展位为3×3米,组委会收取展位费6800元。为鼓励我区中小企业积极参展,国家和自治区财政将对每个参展企业展位费给予全额补助。
为充分展示我区中小企业形象,对相对集中的行业展区展位进行统一布展,所需布展费用由新疆代表团统一安排。我区参展的三家企业做好参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图片数据(电子版)、参展产品。
五、接待工作
“中博会”组委会负责接待新疆代表团主要人员,新疆代表团秘书处负责各地州参展带队人员参会参展的组织工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各有关县(市)要求认真组织,安排好参会各项事宜,有关具体情况与地区经贸委联系。
自治区联系人:游炜,联系电话:0991—4523436;
地区联系人:闫天亮,联系电话:13899385511。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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