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4〕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4年全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4日

2014年全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要点

2014年是全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深化推进年。按照省政府五年治堵总体部署和2014年工作任务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全市治堵工作向纵深发展,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四区一市”总体目标,全面实施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措施,完善城市交通规划,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畅通城市交通网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调控交通需求总量平衡,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力争通过五年努力,使我市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观,营造与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相适应的城市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省治堵的总体部署和治堵工作任务要求,突出以“三优一引导一推进”为工作导向,坚持统筹谋划、重点突破、有序推进,力争全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努力实现城市交通满意度明显提高。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全市公交分担率(不含步行)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新增公交专用道(双向建设)30公里;新增公交站点60个,公交首末站7个;公交车辆比上年底总量(不含更新)增加100辆以上;新增公共自行车4400辆;15条公交线高峰时段平均运送时速提高20%以上。

——优化交通组织管理。全市第一批17条、第二批11条治堵重点道路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达到80%以上;重点治堵区域内城市循环交通组织实施6个区块、12条道路。

——优化城市路网和停车系统。全市完成新建改造城市道路82公里以上,开工3.9公里;全市打通断头路14条,开工6条;全市改善影响通行的拥堵点13处;全市新增专用停车位15385个,其中公共停车位1300个;全市完成17个小区(2005年前交付)停车位改造;全面完成地下空间停车功能归位整治工作。

——引导小汽车理性出行。全市道路路面停车位减少650个;制定并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

——推进交通信息化。中心城区初步建成集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公交、停车、秩序管理为一体的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和城市交通运行指数系统并发布指数;三县及南浔区制定集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公交、停车、秩序管理为一体的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方案,并启动建设,同时开展城市交通运行指数系统研究。

三、工作重点

(一)优化交通基础设施,提升道路畅通水平。以优化交通基础设施为治堵根本点,着重于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新建、改造”,逐步构建“安全畅通、结构合理、布局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体系。

1.编制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实施《湖州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以规划为导向构建整体交通发展框架,统筹交通基础设施与城市土地利用的协调发展,规划重要交通设施布局,预留交通系统扩展弹性,支持城市空间的可持续发展和健康有序发展。

2.完善城市路网。全力开展快速路、主干道、交通枢纽等交通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路网的完善贯通。建设系统新建改造17.2公里城市道路,打通断头路3条,开工1条;长兴县新建改造10公里城市道路,打通断头路2条;德清县新建改造12.3公里,打通断头路1条;安吉县新建改造9.5公里,打通断头路2条;南浔区新建改造5公里,打通断头路1条;吴兴区新建改造10公里,打通断头路2条,开工2条;湖州开发区新建改造10公里,打通断头路1条;太湖度假区新建改造8公里,打通断头路2条,开工3条。

3.改造交通堵点。大力推进交通拥堵点和道路交叉口改造,努力消除和改善主要干道影响通行交通关键节点,确实提高部分路段的通行能力,逐步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建设系统改善影响通行的拥堵点3处;长兴县改善影响通行的拥堵点2处;德清县改善影响通行的拥堵点3处;安吉县改善影响通行的拥堵点1处;南浔区改善影响通行的拥堵点1处;吴兴区改善影响通行的拥堵点1处;湖州开发区改善影响通行的拥堵点1处;太湖度假区改善影响通行的拥堵点1处。

4.构建停车系统。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地下停车设施的要求,加强规划审批,加快地下空间开发,严格控制地下空间和新建小区停车位配置比例。积极推进停车矛盾突出的大型商场、居住区等内部停车泊位改造及周边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建设系统新增专用停车位2985个,三县各新增专用停车位2500个,其中公共停车位200个,改造2个小区停车位;南浔区新增专用停车位1500个,其中公共停车位100个,改造2个小区停车位;吴兴区新增专用停车位1400个;湖州开发区新增专用停车位1500个,其中公共停车位200个,改造3个小区停车位;太湖度假区新增专用停车位500个。

(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升公交分担率。以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为治堵中心点,着重于“政策、规划、设施、组织”,构建“便利、快速、舒适、完善”的公共交通体系,引导市民公交出行,努力实现各县区公交分担率提高2个百分点。

1.完善公交发展政策。重点建立科学的公共交通成本核算机制、公交企业发展考核机制、政府扶持投入机制和公共交通绩效评价机制,推进公交可持续发展。各县要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初步建立起公交发展政策机制,保障公共交通健康有序发展。

2.编制公交发展规划。要组织编制县域公交发展综合规划,明确公共交通发展目标任务、线网场站布局、车辆规模结构、政策保障措施等内容,保障公共交通发展的系统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为公交科学有序发展奠定基础。

3.完善公交基础设施。要加大公交站场建设力度,提高公交站点覆盖率。要推行路权优先系统,科学规划设置公交专用道和公交信号优先系统,逐步形成完善的公交专用道网络。中心城区新增建设公交站点20个,公交首末站2个,公交专用道10公里;三县及南浔区各新增公交站点10个,公交专用道5公里;长兴县新增建设公交首末站2个,德清、安吉县及南浔区各新增建设公交首末站1个。

4.优化公交运营组织。科学合理规划和调整公交线网布局,加大公交运力投放,逐步提升公交车辆档次和舒适度,推进公交提速。中心城区新增(不含更新)公交车辆30辆,开展公交线路提速行动,不少于7条公交线路与上一年同比高峰时段平均运送时速提高20%以上;三县及南浔区各新增(不含更新)公交车20辆,参与提速行动的公交线路不少于2条。

5.完善公共自行车系统。按照“扩面、增点、提质”的要求,加快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完善。中心城区新增公共自行车2000辆;长兴、德清县各新增700辆;吴兴区、南浔区各新增500辆。

(三)优化交通秩序管理,提升道路通行效率。以强化交通秩序管理为治堵着力点,着重于“整治、完善、提升”,进一步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逐步提升交通守法率,构建完善的交通组织体系,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1.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八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违法使用公交专用道和违法占道经营等的查处力度,治堵重点道路基本杜绝违法停车,保障公交专用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畅通,提高公交车运行速度,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2.完善循环交通组织。进一步完善循环交通组织,提高城市交通总体通行效率。中心城区重点治堵区域城市循环交通组织实施2个区域、4条道路,三县及南浔区重点治堵区域城市循环交通组织各实施1个区域、2条道路。

3.提升交通守法率。制定治堵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方案,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首批治堵重点道路整治成果,推进守法率考核日常化,治堵重点道路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达到80%以上。治堵重点道路,中心城区第一批5条,第二批3条;长兴县第一批3条、第二批2条;德清县第一批3条,第二批3条;安吉县第一批3条,第二批1条;南浔区第一批2条,第二批1条;吴兴区东部新区第一批1条,第二批1条。

4.引导小汽车理性出行。制定并实施差别化的停车收费政策,促进各类停车设施得到高效利用。逐步减少路面停车位,尤其是治堵重点道路。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倡导绿色出行理念,引导小汽车合理使用,推动小汽车出行向公共交通出行转移。中心城区减少道路路面停车位300个,其中治堵区域路面停车位减少200个;三县道路路面停车位减少100个,南浔区道路路面停车位减少50个。

5.提高停车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静态交通管理,从规划、建设、建章立制、停车诱导系统、收费等方面着手,整体、系统、全面地搞好停车管理工作。通过科学规划停车位,应用咪表管理,引导车辆规范停放,重点落实好中心商贸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周边,老旧开放式小区内,老城区交通次干道周边等停车难区域的停车管理。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鼓励周边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错时开放停车场,实现资源共享。同时,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已审批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管理,对不建、少建、挪作他用的规划停车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清理。

(四)建设智慧绿色交通,提升信息化和低碳化水平。以完善智慧绿色交通为治堵切入点,着重于“建设、整合、投入、提升”,深化城市交通信息资源的整合开发,加强交通信息的分析利用,鼓励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型车辆投入应用,全面提升交通信息化应用水平和低碳化水平。

1.构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将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作为改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重要抓手,注重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以构建和完善交通信息化体系为核心,促进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协同管理,建设完善集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公交、停车、秩序管理为一体的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中心城区初步建成该系统,三县及南浔区制定完成系统建设方案,并启动建设。

2.构建交通运行指数系统。加快制定城市交通运行指数行动建设方案,建成城市交通运行指数行动,实现实施监测、采集、处理和发布功能,定时对外发布交通运行指数。交通运行指数系统建设是加强城市道路通行能力预警,防止交通拥堵的有效手段,中心城区建成城市交通运行指数系统并发布指数,三县及南浔区开展城市交通运行指数系统研究。

3.推广应用清洁能源技术。鼓励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型车辆应用,提升公共交通装备水平,提高公共交通出行舒适性。抓住公交新增运力和更新淘汰契机,引导鼓励企业购置清洁能源车辆,逐步提高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型车辆所占比重。

4.加大绿色出行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及户外公益广告,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和环保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提高交通参与者的现代交通意识,引导交通消费方式的转变。将交通文明作为文明市民的重要指标,开展交通文明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号召市民文明行车、乘车、停车、行路;深入开展“公交周”、“无车日”、“少开车”等活动,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作为本区域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签订的治堵工作任务书要求,积极主动抓好治堵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治堵工作的领导,配强配优治堵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合力推进机制,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力求全面开展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

(二)强化制度保障。各县区政府要结合目标要求制定各项治堵重点目标任务实施推进计划方案,完善各项治堵政策保障制度,确保各项治堵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全面实施城市重大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因地制宜研究支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加强交通需求管理、拓展城市投融资渠道等方面的政策,继续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交通管理、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并在财政投入、财税扶持、资金安排、路权优先、信号优先、用地保障、设施建设等方面推进公交优先发展。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县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市政府根据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年度工作任务书,实行严格督查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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