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舟山市2010年度围填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舟山市2010年度围填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舟政办函(2010)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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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0-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舟山市2010年度围填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舟政办函(2010)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今年我市共有29个建设填海项目287.35公顷、1个农业填海项目14.7公顷列入浙江省2010年度围填海计划指标。从前期情况来看,各地项目上报进度缓慢,到年底可完成报批手续的项目仅13个95.06公顷,占计划指标的33%。为有效利用围填海指标,加快推进围填海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政府、市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围填海计划指标管理工作。按省里规定,本年度未取得用海批复的项目,不能保证列入省里明年的围填海计划指标,并将影响下一年度我市围填海指标的安排。因此,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对已列入省计划指标的项目,要切实做好围填海计划指标实施等相关工作。
二、相关职能部门对权限内的审批、审核项目,在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工作时限,出具相关审查、审核意见,尽快立项批准。
三、市海洋与渔业局要积极主动协助业主单位做好与省海洋与渔业局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加快海域使用申请审查、审批、报批工作进度,推进项目建设。
四、各级海洋管理部门要协助业主与技术论证单位加强沟通,业主单位要尽快提供相关基础资料,技术单位加快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进度。
五、各县(区)要对未列入省局本年度计划指标的项目进行调查、梳理,如能在第四季度内完成报批的,尽快开展相关前期工作,争取在第四季度内完成报批手续。
附件:各县(区)2010年围填海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表
二○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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