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处置村屯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3-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处置村屯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七台河市处置村屯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七台河市处置村屯火灾应急预案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村屯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产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村屯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遵循原则

(一)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村屯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村屯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村屯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统一指挥。扑救村屯火灾由各级政府村屯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上级前线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三)春季雨水较少,风高物燥,是引发村屯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的重、特大村屯火灾;或需要由市村屯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指挥协调;或经市村屯防火指挥部授权,由区县级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村屯火灾扑救工作。

(四)发生村屯火警和一般村屯火灾,原则上由区县村屯防火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直接处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村屯防火指挥部是村屯防火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村屯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村屯火灾;进行村屯防火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村屯火灾案件;进行村屯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村屯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委。组成如下:

总指挥:王金萍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王兴武市农委主任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金山市安监局副局长

安国昕桃山区政府副区长

宋利佳市农委副主任

李伦市气象局局长

张玉星新兴区政府副区长

张世恒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和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姜化市交通局副局长

赵学茄子河区政府副区长

柏贵春市民政局副局长

耿宝忠勃利县政府副县长

富晓东市财政局副局长

(二)市直相关部门职责

市农委:执行市村屯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村屯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拟定事故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消防支队要积极参与村屯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民政局:当发生村屯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及时拨付发生村屯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和慰问奖励资金。

市交通局:保证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运输。

市卫生局:当发生村屯火灾造成有关人员伤亡时,要求市县急救医疗中心(120)组织救护人员赶赴火场,并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伤员救治等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防火气象监测,发布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在重、特大村屯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三)区县防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县村屯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灭火,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三、预测和预警

(一)火情报告

区县村屯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村屯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火情大小、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村屯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

(二)职责划分

市村屯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置重、特大村屯火灾;县区一级村屯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置村屯火警、一般村屯火灾;乡镇负责村屯火灾(警)先期处置;村委会负责火情收集、村屯防火宣传等工作。

(三)扑火注意事项。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村民。

(四)扑火主要依靠力量。村屯火灾的扑灭应以当地专业消防队、公安消防队和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村屯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市村屯防火指挥部商请武警部队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村屯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孕妇、初中学生、小学生参与。

(五)灭火程序。

县区村屯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火灾事故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乡镇、公安及县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市村屯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村屯火情报告后,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及火场范围、天气形势、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村屯防火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村屯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村屯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县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县区专业消防队为主,其他力量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各县区专业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村屯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县区村屯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县区村屯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当需要武警部队增援或跨县区调动消防队员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县区防火指挥部向市村屯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村屯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

(六)指挥与协调

因重、特大村屯火灾处置需要,市村屯防火指挥部可启动七台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七)新闻报道

市村屯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村屯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村屯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八)应急结束

村屯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村屯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留守足够人员,继续密切关注火情。并根据火灾等级,由市、县区村屯防火指挥部分级负责,配合民政、财产保险等部门核实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县区民政部门负责。

(二)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县区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三)火案查处

根据火灾等级,由各级公安部门负责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村屯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四)工作总结

各成员单位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

(五)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政府和县区政府对在处置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县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县区村屯防火部门要建立村屯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灭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县区村屯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三)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在乡镇、村屯组织群众自救的基础上,由市、县区公安消防队为第一梯队;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二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消防队伍建设,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四)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五)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六)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村屯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六、宣传教育

各级村屯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村屯火灾应急预案,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活动;加强中小学生的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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