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南通市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文号:通政发〔2004〕13号
颁布日期:2004-02-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南通市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通政发〔2004〕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3年,我市各地认真贯彻全市经济工作和服务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双超”加压目标,加大组织推动力度,服务业保持了持续稳定发展的势头,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在推动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就业和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服务业扩张开放,市政府决定对在2003年度全市服务业发展中成绩显著的如东县人民政府等9个县(市)、区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及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等20个市直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明确目标,抢抓机遇,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服务业实现新的跨越发展,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03年度南通市县(市)、区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2003年度南通市市直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名单(略)

二○○四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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