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制定的白山市2003年市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3-06-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制定的白山市2003年市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白山政办明电[2003]52号

市环保局制定的《白山市2003年市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白山市2003年市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环保局二○○三年六月十日)

为防治污染,保护环境,进一步改善市区环境质量,解

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为市民创造舒适、清洁的生活环境,促

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在2001年、2002年市

中心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2003年继续

开展市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解决环境问题,创

造良好的城市居民生活空间,提高城市整体形象,促进城市

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整治内容

2003年市区环境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是:市区饮食业的

油烟、燃料烟尘污染;市区洗浴业的烟尘污染;市区交通噪

声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三、整治范围及要求

(一)饮食业油烟、燃料烟尘整治。

整治范围为市区东起市委党校公路桥,西至市交警支

队,南起通化矿务局总医院,北至北山公园以南范围内的

所有饮食业单位或业户,并将居民楼下饭店作为此次整治的

重点。要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或安装管道实行油烟高空

排放,燃料改为型煤、焦炭、油、汽、电等清洁燃料,一律

不得燃用散煤。

(二)洗浴业燃煤锅炉整治。

整治范围为市区东起市委党校公路桥,西至市交警支

队,南起通化矿务局总医院,北至北山公园以南范围内的所

有洗浴业单位和业户,要求燃料必须改用型煤、焦炭、油、

汽、电等清洁燃料,一律不得燃用散煤和劣质焦;锅炉排放

的烟尘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三)交通噪声及社会生活噪声整治。

继续加强对市区内机动车的管理。主要街路或步行街要

设立禁鸣或禁行标志牌,严格执行市区内机动车禁行有关规

定。浑江大街禁止大货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和三轮摩托

车通行;浑江大街东风桥至百货路段禁止二轮摩托车通行;

建设街由东向西禁止大货车和拖拉机通行;红旗街红旗桥路

口以东、团结路口以西禁止大货车、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通

行;红旗街通江路口至团结路口禁止二、三轮摩托车通行;

滨江街通江桥至浑江大桥路段由西向东禁止大货车、拖拉机

通行;通江路、新华路、团结路,禁止拖拉机、农用运输车

通行。市区内严禁机动车鸣笛。清理整顿歌厅、舞厅、露天

卡拉OK的扰民声源以及室外音响等各类噪声污染源。

四、主要措施

(一)对整治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业户逐一下达限期整

治通知,同时市政府印发通告,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现场监督检查的力度。对擅自拆除、停用污

染治理设施,依旧燃烧散煤的单位或业户,要加大处罚力

度,发现一次,查处一次,必要时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

光。

(三)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了解整治

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适

时提出下一步整治工作的意见。

(四)对逾期未完成整治的单位和业户,将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停业整改并处以罚款或关闭产生污

染的装置和设施。

(五)清理无证照经营的业户。由工商部门对没有工商

营业执照的业户进行清理;对没有环保许可证的业户,先由

工商部门暂扣其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治理,待完成治理、通

过环保验收后,核发环保许可证,再重新申请工商执照。

(六)利用报纸、电视台和电台等新闻媒体,多渠道、

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报导此次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目

的、意义、必要性和具体要求。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

作用,对整治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予以表扬,对阻挠、干扰开

展整治的单位和业户,坚决予以曝光,

五、时间安排

本次市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从6月15开始,到11月底结

束。

6月15日至10月底,完成饮食业、洗浴业、交通噪声和

社会生活噪声的环境专项整治;

11月初至11月底,完成对整治单位、业户的验收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市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成立

市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斌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大为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宝松市环保局局长

张金宝八道江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郝福禄市环保局副局长

袁清华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永华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守宽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茂林市公安局副局长

关长福市城管委负责人

娄贸森八道江区环保局局长

宋新元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马飞跃市环保局污控科科长

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主任:郝福禄(兼)

七、工作职责、分工

此次市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多,涉及范围广,整治

难度大,各单位要在市区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确定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确

保此次整治工作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

八道江区政府:负责饮食业油烟、燃料烟尘整治;负责

整治工作中污染治理技术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整治完成

后的监测验收工作。

工商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做好饮食业、洗浴业油烟和燃

料烟尘的整治工作;负责对无工商营业执照的业户进行清

理,对逾期未开展整治和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依照规定不予

年审或对其做出停业整顿的处理。

公安部门:负责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的整治;依据

相应法律、规定,促进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的规范化、

法制化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洗浴业燃煤锅炉整治;负责整治工作中

污染治理技术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整治完成后的环境监

测验收工作;负责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的抽测、抽查工

作。

八、几点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

本年度的重点工作认真抓好。要选派政策水平高、业务素质

强的人员参与实施,并定期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存在

的问题及时向市区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汇报。

(二)严格依法行政,准确把握政策,妥善处理疑难问

题。要将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各整

治单位和业户进行宣传、讲解,切实做到严格准确执法,热

情周到服务。

(三)市区环境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做好日常的组织、协

调工作。要及时了解掌握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

时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反馈;要对整治完成的单位、业户,

提前做好监测、验收准备。

(四)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管理工作中存

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今后规范管理的办法,建立和完善相应

的制度和措施,使我市的城市环境管理尽快步入规范化、法

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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