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财政局关于杭州市女装产业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2-04-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财政局关于杭州市女装产业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2002〕1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经委、财政局拟订的《杭州市女装产业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二年四月三日

杭州市女装产业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市经济委员会市财政局

(二OO二年三月二十日)

为扶持我市女装产业发展,合力打响杭州女装品牌,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中国女装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中心,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女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2001〕2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杭州市女装产业专项发展资金。为确保合理、有效地管理和使用女装产业发展资金,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女装产业专项发展资金的来源:

市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3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女装产业发展项目。

二、女装产业专项发展资金的使用范围:

1、杭州市"十强女装生产企业"、“十大女装品牌”、“十佳服装设计师"的表彰奖励;

2、行业协会举办的女装设计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培训班聘请专家、租用场地等所需经费的适当资助;

3、经市政府批准,由市女装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各种国际、国内服装(时装)展览、推销等活动,以及统一的政府性产业宣传经费的适当补助;

4、经市政府批准,需女装产业专项发展资金支持的其他女装发展项目。

三、女装产业专项发展资金的拨付审批手续:

每年年初,由市女装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编制当年女装产业专项发展资金支出预算及说明报市女装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女装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女装发展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使用预算计划,按照实际需要,填报《女装产业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审批表》,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财政局予以核拨。

四、女装产业专项发展资金在市财政局开设专户,实行专项管理。市财政局要对各项拨款建立跟踪检查制度,以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每年年终,由市经委、市财政局将当年的执行情况报市政府。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经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女装产业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审批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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