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7-05-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河府办〔2007〕34号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体〔2007〕260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对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化改革,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治本之策,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打造后发河源的关键时期,要充分认识到着力推进改革、以改革带动全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改革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工作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发展全局的深层次矛盾和主要问题,不断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为当好追兵、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体制保障。

二、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经济体制改革涉及体制转轨和机制转换,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关联度高,综合配套性强。各单位必须牢固树立以改革促发展的观念,将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改革的部署贯彻到日常工作和各项发展措施中。领导班子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改革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改革工作,拿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指导和推进改革。要健全相应办事机构,配备高素质的干部负责改革工作。

三、完善改革工作部门联络员制度。改革工作部门联络员要加强沟通和联系,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和其他有效方式,研究本地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和总体方案,论证、协调、衔接重大专项改革意见或实施方案,推动有关改革工作的落实,检查评估改革效果。

四、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信息交流。各单位要结合改革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相关领域的改革经验,加强交流,并于年终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发展改革局,由市发展改革局汇总报市政府。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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