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9-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漯政办〔2005〕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漯河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漯河城市形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以创建文明城市为目标,以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占道经营问题、规范交通秩序为重点,整合城市管理力量,理顺城市管理体制,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交通秩序整治
1.规范“摩的”营运行为,取缔“摩的”非法营运。2.规范市区长途运输客车、公交车、出租车营运行为,治理超速压速、不按站点上下乘客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行为。3.整治火车站广场秩序。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抢客拉客现象,将城乡客运车辆分流至城乡结合部。4.规范市区货运车辆营运行为。合理设置货运车辆的停车场地,取缔主次干道的临时停车点,限定货运车辆的行车线路和在主要街道的行车时间。5.治理行人、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不看红绿灯、翻越交通护栏、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建委、市交通局配合。
(二)占道经营及占道作业整治
治理主次干道商户出场经营、出店经营、流动经营等占道经营现象;取缔主次干道不符合条件的汽车(摩托车)修理业、洗车业、加工业。
责任单位:市建委牵头,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三)早夜市整治
合理设置早夜市经营场所,统一出市、收市时间;加强对早夜市摊点的卫生、车辆停放等的管理。
责任单位: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市工商局配合。
(四)沿街经营项目整治
合理划定专业经营场所和街区,划行归市,逐步取缔影响市容、影响居民生活、损毁(占用)公共设施的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五)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提高路面清扫标准,全天保洁;对市区内的垃圾死角、沿河垃圾、环城垃圾进行彻底清理;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增建垃圾存放、中转点。
责任单位:市建委牵头,源汇区、郾城区、召陵区、高新区配合。
(六)门前五包整治
对沿街商户、沿街单位签定门前五包责任书,监督沿街商户门前、沿街单位门前及周边的环境五包(包卫生、包硬化、包绿化、包秩序、包美化)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人行道的绿化、硬化不留空档,毁坏的由其对应的商户或单位按原规格自补;沿街商户按要求配备垃圾容器。
责任单位:源汇区、郾城区、召陵区、高新区。
(七)沿街门头牌匾、户外广告整治
沿街门头牌匾设置整齐,整洁美观;户外广告招牌重点治理位置不当、破损残缺问题;占用道路的单立柱广告牌、指示牌,原则不再审批;楼体大型广告板(牌)等霓虹灯设施要保证完好无损;取缔影响美观的户外广告;户外公益广告比例不低于户外广告总量的20%。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牵头,市建委配合。
三、实施步骤
综合整治的实施分为宣传发动、整体推进、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5年10月7日前):主要任务,一是建立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组织专题调研,掌握情况,整合力量,由各牵头单位提出相应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各单位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发动。各新闻单位加强舆论宣传,营造环境,统一思想,引导广大市民理解、支持这次城市管理的集中整治工作。三是于“十一”前开展一次全市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对人民路、泰山路、交通路、黄河路、嵩山路、长江路、金山路等七条主干道的占道经营和占道作业进行整治。
(二)整体推进阶段(2005年10月8日到2005年11月30日):除“摩的”的治理外,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责,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三)巩固提高阶段(2005年12月1日后):在前段整治的基础上,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存在问题的,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普遍推行标准化管理;实施“摩的”专项整治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搞好动员。各新闻媒体都要设立市容整治专栏,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在全社会营造起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大力宣传市容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同时把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结合起来,加强舆论的正确引导。要通过全方位、立体式、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真正在全市形成上下重视、各方支持、人人参与的文明城市创建态势。
(二)整合力量,落实责任。按照整治内容,将各部门现有城市管理专业队伍进行整合,成立七个专项整治队伍,集中执法。各整治项目分别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挥,以牵头单位专业队伍为骨干,其他配合部门抽调高素质、能力强的人员组成专项整治队伍,牵头单位为第一责任单位。各专项整治队伍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建立一套严格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标准和具体措施,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合力攻坚,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予以解决。市公安局要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专门队伍,全力配合这次综合整治工作,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三)强化考核,严格奖惩。市文明办要加强在城市管理中的协调、监督作用,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题督导、社会评议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加快推进步伐,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考核结果在新闻媒体公布,实行严格奖惩。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全市创建工作大局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执法过程中的交叉执法,没有法定行政处罚依据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或者违反法定行政处罚程序的,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无法律依据擅自收取费用或收费处罚不出具法定票据等现象,对其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