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991年9月4日)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1991-09-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991年9月4日)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唐德华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梁书文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二、任命孙泊生为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

三、免去郭振江、朱富、孙宗湘、唐国忠、刘振寰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任命刘天弼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五、任命陈大豪、李振华、黄明性、晋普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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