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0年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项目的函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0-08-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组织推荐2010年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项目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直属相关单位,部属高校:

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活动自2001年开始举办以来,得到了业界的广泛重视和积极参与,带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在引导和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引导和推动信息技术进步,营造鼓励和促进发明创造的良好环境,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与能力,2010年继续开展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活动。

现将2010年度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条件

1.项目为国内法人单位的非保密民用项目。申报单位为项目的知识产权所有人,多个单位共有知识产权的,可以联合申报,其中一家单独申报的,须提供他方同意申报的声明。

2.项目代表了国内信息技术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技术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前景,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项目技术成果有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等,且不存在权属纠纷。

4.项目技术开发与应用相结合,已经进入产业化阶段,或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销售规模。

二、申报程序

申报项目按属地原则由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并出具推荐意见。

部属单位、中央有关企业可直接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项目申报书(2010版)》(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二)申报书一式六份(至少一份为原件)及其电子版文档(不包括申报书附件)。

请于2010年9月21日前报送我司(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办公室)。

联系人:吴艳史少华陶炜

电话:(010)886862328868623568205243

传真:(010)68632927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5号电科大厦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750信箱15分箱

邮编:100040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项目申报书(2010版)》

二О一О年八月十六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藏族自治州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