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总结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总结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6-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总结工作的通知
测办〔2013〕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
2013年上半年,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局长会议精神,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为全面总结成绩和经验,继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现就做好上半年总结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上半年工作总结的重要性。做好上半年工作总结是保证全年工作顺利完成的基础,是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继续前进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通过做好总结工作进一步理清事业发展思路,推动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总结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紧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中采取的重要举措、创新做法和取得的突出成效、典型经验,查找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
三、总结工作要立足本单位实际,突出特色。要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既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尽量采用统计数据和典型事例说明,做到既要全面系统,又要简明扼要,具有本单位特点。
四、请各单位各部门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重点工作落实计划”的书面材料于2013年7月5日前报送至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发送后请电话确认)。
联系人:陈俊余胡雪霁
联系电话:010-6388252063882521
传经济真:010-6388251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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