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号:发改高技[2015]1714号
颁布日期:2015-07-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高技[2015]1714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住建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林业局、中科院、工程院、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

《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为引领,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探索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机制,支持和引导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

附件: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507/W020150729494795507333.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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