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关于开展国家级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调整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海洋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关于开展国家级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调整工作的通知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咨询中心,其他相关单位: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国海管字〔2004〕90号),我局拟对国家级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专家名单进行调整,并增补一定数量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业设置

本次专家库调整专业设置为七类,即物理海洋、海洋地质、海洋化学与环境、海洋生物与生态、测绘与地理信息系统、海洋工程(含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船舶工程专业等)、海洋管理(含区划规划专业、经济专业、管理专业等)。

二、入选条件

1.具有高度责任心,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3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熟悉海域使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

5.具有一定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经验。

三、申请方式

1.现任专家留任申请:现任专家库专家可申请留任;

2.增补专家申请:可以采取自荐、所在单位推荐、海洋主管部门推荐、3名或3名以上国家级专家库中的专家推荐等方式申请成为新的国家库专家。

留任、自荐、推荐应分别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相关表格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1.增补专家申请时需提供专家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5年个人主要工作成果证明材料,现任专家留任申请需提供近3年工作成果证明材料;

2.申请材料及申请表(申请表电子文档可直接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请于2014年2月20日之前报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

联系方式:马宝强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号100860

电话:010-68047616

附件:1.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专家留任申请表

2.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专家自荐表

3.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

2014年1月7日

附件:1.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专家留任申请表

附件:2.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专家自荐表

附件:3.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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