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释放宁德核电厂1号机组第二次换料大修反应堆首次临界控制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文号:国核安发[2015]223号
颁布日期:2015-10-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核安发[2015]223号

关于批准释放宁德核电厂1号机组第二次换料大修反应堆首次临界控制点的通知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福建宁德核电厂一号机组第二次换料大修临界控制点释放的请示》(闽宁核〔2015〕90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并组织检查组于2015年10月29日至30日对宁德核电厂1号机组进行了第二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临界前例行核安全检查(检查报告见附件)。根据审评结论和检查结果,现批准你公司在机组状态满足技术规格书规定的条件,并经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确认后,可以实施宁德核电厂1号机组第二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活动。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技术规格书的要求,进行机组临界启动操作,保证机组启动安全。如果启动过程中发生影响1号机组临界安全的事件,应立即停止启动操作,并及时向我局和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报告。

附件:国家核安全局对宁德核电厂1号机组第二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报告

http://www.mep.gov.cn/gkml/hbb/haq/201511/t20151112_316925.htm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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