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开展铁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开展铁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铁路局 | 文号:国铁安监函〔2015〕1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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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8-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铁路局关于开展铁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深化职能转变依法履职监管交流座谈会”精神,决定自8月起到12月份,在铁路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强化铁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查隐患、堵漏洞,强化源头治理,防范和遏制铁路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等活动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提供安全保障。
二、铁路行业安全大检查主要内容
结合近期铁路安全情况,落实《国家铁路局2015年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突出高铁动车组和旅客列车安全,紧盯危险品运输等安全生产关键环节,深入防洪、防台风重点地区,大型车站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以及近期发生事故和被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铁路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是否落实(即必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安全管理力量、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突出事故调查处理和跟踪督办,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宣贯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情况,以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和宣贯落实情况。
3.汛期防洪安全和应急预案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预防自然灾害、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情况;防洪抢险准备、事故救援和旅客疏散应急培训演练等情况;防洪重点地段看守巡护、雨量警戒等制度落实情况,防洪预警监控设备运用情况。
4.重点时段铁路运输安全情况。暑期、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活动、“十一黄金周”期间运输安全;重点检查旅客售票实名制落实、“三品”查堵、危险货物运输等情况;铁路旅客乘降电梯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铁路设备质量安全情况。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受检企业持续满足取证条件等情况;主要行车设备制造、检修、运用和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6.铁路外部环境治理情况。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情况;道口、公铁并行区段、上跨立交桥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非法违法穿越铁路施工等行为打击整治情况;巡视检查落实情况;非法道口和人行过道整治情况。
三、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内容
落实国家铁路局《2015年铁路行业深化“打非治违”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各单位要加大推进力度,继续推进铁路行业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工作,确保期到必成。
1.协调推进高铁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按照中办、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加大推进力度,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督促协调相关地方人民政府、铁路建设单位和铁路运输企业,加快推进高铁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
2.继续督促推进上跨高铁公路立交桥移交。加强上跨高铁公路立交桥移交工作督查,各单位要积极协调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铁路建设运营等单位,明确责任,逐桥推进。
3.打击查处铁路安全保护范围内违法行为。对铁路安全保护区内非法挖砂取土、私搭乱建、破坏设备设施、临近营业线非法施工,特别是高铁安全保护范围内违规采矿、抽取地下水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和行政处罚力度,发现一起严厉打击一起。
4.整治应当许可而未经许可铁路专用设备上线运用。继续组织对应当许可而未经许可上线运用铁路专用设备情况深入排查,对排查发现问题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5.打击整治非法运输危险货物。重点打击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匿报、谎报品名的,或者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运输等严重违法行为。整治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制缺失,从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上岗作业,危险货物押运、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未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未配置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未开展应急演练等问题。
6.打击查处铁路工程违法施工。重点打击铁路建设工程中存在的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施工现场“三违”、质量检测弄虚作假、严重违反合同履约和承诺、隧道不按批准方案施工等非法违法行为,整治建设、施工留下的运输安全隐患。
四、工作安排
1.全面部署,细化方案。各地区铁路监管局要发挥现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的主体作用,按照局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对铁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要分阶段、按月明确检查重点、单位和工作计划,制定细化实施方案。
2.督促整治,依法查处。各单位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检查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组织、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未及时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重点复查,巩固提升。各单位各部门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盯住整改落实情况,并适时开展复查,进行“回头看”。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铁路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实抓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国家铁路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陆东福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和安全总监任副组长,成员由科法司、安监司,运输监管司、工程监管司、设备监管司和相关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司。各地区铁路监管局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机构,积极推进工作开展。
2.强化督导检查。国家铁路局将组成4个督导检查组,由局党组成员带队,分别于8月底、9月底、10月底组织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地区铁路监管局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和行政执法规范情况,并对安全关键环节和重点单位进行抽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作业控制。
3.改进工作作风。各级监督检查要积极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现场;采取摄像、录音等方式规范和记录写实执法检查过程;通过联合执法、违法行为公告、集中曝光警示等方式督促整改。
4.严格检查执法。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对辖区铁路运输、建设施工和设备造修等企业迅速开展监督检查,有关业务处室至年底累计现场监督检查时间不少于1个月。坚持综合治理,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采取强有力的执法措施从严查处。同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接受有关单位和群众的监督。
5.加强宣传报导和信息报送。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和局机关各督导检查组于8月20日前将实施细化方案报送安监司,每月25日报送工作信息,12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安监司按要求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材料。
联系方式:电话021-97633、97673,传真021-97793,邮箱[email protected]。
国家铁路局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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