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庄玉皇庙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南庄玉皇庙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772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高平南庄玉皇庙文物保护规划大纲的请示》(晋文物[2014]19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庄玉皇庙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深入评估现行保护区划存在的问题,合理调整保护区划,保护文物本体和环境真实性、完整性。

(二)加强对寺庙历史格局和选址等的研究评估,全面保护有价值的历史信息和景观通廊。

(三)加强对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评估,提出相应的规划内容。

三、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做好南庄玉皇庙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你局初审同意后,请将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等报我局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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