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市博物馆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烟台市博物馆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文物博函〔2013〕483号

山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烟台市博物馆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请示》(鲁文发[2013]2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方案涉及的一级文物请单独编制方案另行报批。

二、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建立详细的文物保护修复技术档案,于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将文物修复报告报我局备案。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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