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长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2-02-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长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长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2年2月1日长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长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长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3月2日在长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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