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深入推进项目工作意见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深入推进项目工作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滁政电〔2015〕5号 |
|---|---|
| 颁布日期:2015-07-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深入推进项目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深入推进项目工作的意见》(皖政〔2015〕56号),切实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关键拉动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着力推进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一)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紧盯新一轮产业变革趋势,落实国家“中国制造2025”战略,围绕加快建设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在智能家电、绿色食品、轨道交通装备、智能仪器仪表、现代化工、硅基材料、现代农业机械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领域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强化项目支撑,支持长电科技、德威新材料、博特金属材料等企业早日达产达效,加快天大铜业、南大光电、鑫国金属功能材料、立光电子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20%以上,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项目。调整存量、做优增量,着力推动六大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实施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计划,加快集群化、信息化、品牌化步伐,推动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今年大力支持安徽猎豹完成2万辆SUV生产目标,开工建设博西华家电园,加快定远盐化工基地建设,力争康佳产值率先过百亿。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全年实施重点技改项目300个以上,完成技改投资300亿元以上。
(三)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农业项目。持续推进粮食生产“三大行动”和高产创建,确保粮食稳定增产。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天长永丰、凤阳小岗等6个省级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打造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精品示范区。坚持工农融合发展,全年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40家。
(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项目。推动大型企业主辅业务分离发展,力争完成工业企业主辅分离5家以上。加快全峰快递、鸿耀物流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粤赣皖苏物流节点城市。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开工建设康佳电子商务产业园等项目。加快推进长城文化创意园三期项目,将其打造成为新的城市名片。重点推进琅琊山、小岗村争创5A级景区项目建设,丰富旅游业态。建设滁州养老产业基地,争取纳入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试点城市。全年力争新开工亿元以上服务业重点项目50个。
(五)重点实施生态环保项目。开展生态修复,推进51处矿山治理,完成龙池街宕口、凤阳馒头山等矿山治理项目。开展白塔河、池河、来河、襄河、清流河等河流专项整治。完成新增造林面积20万亩,新增绿地230万平方米。加快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凤阳污水处理厂扩建等工程建设。加快华塑自备电厂、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脱硫脱硝建设。抓好天长中电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等一批重点节能示范项目建设。
(六)不断完善基础设施项目。滁马高速、蚌淮至宁洛高速连接线建成通车,开工建设合宁高速改扩建、滁州港等工程,加快建设滁淮高速、国道104滁城西段等工程,推进滁宁轨道、滁州机场前期工作,完成交通投资10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大唐电厂项目,力争章广风电一期项目建成发电,推进500KV釜山变、220KV韭山变、110KV凤凰变等项目建设,完成能源建设投资40亿元以上。开工建设江巷水库、沙河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红丰、鹿塘2座中型和9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完成水利投资15亿元以上。大力推进光纤入户、4G网络建设和WIFI站点主城区无缝覆盖,完成通信投资8亿元以上。重点推进城西干渠排水改造、城南配套污水管网、内城河排涝泵站、城北客运站、明光第三自来水厂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七)持续推进改善民生项目。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55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推进城市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校新校区、南工大和南理工新校区建设,力争天长职教中心等4所学校通过示范校国家级验收。扩建南京儿童医院滁州分院,新建南京鼓楼医院苏滁分院、市一院急诊内科大楼及妇幼保健院,力争市二院新院区投入运营。改扩建市福利中心,新建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加快市博物馆布展,力争市科技馆开馆。发展养老事业,建成5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改扩建敬老院8个。新开工保障房1.95万套,完成8500户农村危房改造。
二、切实抓好项目推进关键环节
(八)提高项目谋划水平。围绕国家重大工程包等政策导向,加强“十三五”重大课题研究,谋划储备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支撑引领作用的重大项目,确保全市项目库动态储备亿元以上项目500个以上。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的力量,拓展项目谋划广度和深度。加强项目谋划经费保障,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九)完善项目信息发布制度。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新闻发布会、报刊网络新媒介、专项推介活动等方式,向社会集中发布市级重大项目信息。发布信息应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建设地点、工程内容、融资需求、合作方式、支持政策、预期收益、联系方式等内容,确保准确有效。
(十)强化招商引资。坚持全员招商与专业招商并行,发挥好9个专业招商分局和44个县干招商小组作用,推进驻点招商、网上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和园区共建等,一二三产业并举,引资引智引技结合,全力在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项目、外资项目的招引上实现新突破。全年要引进亿元项目400个以上,市开发区、苏滁产业园、天长开发区要至少分别引进亿元以上项目20个,其他省级以上园区至少引进15个。
(十一)把好项目落地关口。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建立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公示制度,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实施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实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政府部门主要从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公共安全等角度做好审查论证。重大项目要排出前期工作节点,压实责任,确保尽早开工建设。
(十二)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对市十大工程和10亿元以上重点项目逐一制定推进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合理倒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建立健全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强化工程质量的验收评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和部门的行业监管及企业主体责任。及时落实水电油气路以及用工需求等投产运行配套条件,促使项目尽早竣工、发挥效益。继续推行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最大限度压缩时限,提高效率。
三、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
(十三)健全投融资体系。坚持多元融资,拓展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统筹抓好市内市外银行、表内表外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力争全年社会融资总量超500亿元。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引导作用,创新政府投资方式,设立政府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市十大工程和招商引资好项目建设。支持已上市公司进行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及并购重组,力争全年上市和“新三板”后备企业达100户以上。加快构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参加的融资协调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十四)做好用地保障。加快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简化用地审批手续,建立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特事特办。积极争取省级预留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保障重大项目需求。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闲置建设用地进行清理排查,盘活存量用地。开展城镇低效利用土地调查,对未达到规定容积率、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低效建设用地,通过政府收储、异地置换、退二进三和就地转型等措施,促进土地的再利用、再开发。
(十五)强化人才支撑。将现代项目管理知识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发挥高校和专业培训机构优势,通过订单式培养等方式,多层次培养项目谋划、建设、管理等专业人才,着力打造懂项目、善管理、精干高效的项目工作队伍。出台富有竞争力的人才政策,重点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技能实用人才,加快职业经理人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加强就业创业服务,扶持大学生创业,促进困难群体就业,继续推进全国大学生实训基地建设。
(十六)打造良好环境。贯彻落实国家、省支持实体经济和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各项优惠政策的激励作用。全面实行行政权力、责任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大幅减少前置审批,大力简政放权。进一步创新审批方式,大力推行联合审批,实行网上审批,完善“一站式”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信用环境。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参与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健全项目推进机制
(十七)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推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与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合署办公,市经信委、市国土房产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委等单位协同配合,共同推进项目建设提质提效。坚持市县两级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分级分类压实各地各部门工作责任。
(十八)强化协调调度。实行项目分级分层调度机制,市级层面重点调度市十大工程和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各县(市、区)、市行业主管部门相应确定自身重点调度的重大项目。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调度、专项调度,通过信息化、网络化手段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调度和管理,通过时间倒逼和任务分解督办方式,确保调度事项的跟踪落实。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实现横向贯通、纵向联通,提升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
(十九)强化考核奖惩。市效能办、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考核方案,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县域、园区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大项目推进情况的奖惩力度,对重点项目推进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对重点项目工作落后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省级预留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上级补助资金等重点向项目实施情况好的地区倾斜。
滁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