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5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滁政办电〔2014〕53号
颁布日期:2014-11-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5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琅琊区、南谯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按照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要求,市政府决定编制2015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15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重点局、市交通局、市房产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开发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琅琊山管委会和琅琊区、南谯区政府等单位共同编制。市国土局负责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以及负责编制工作的总体协调;市规划局负责提供城市总体规划图纸及相关文本;市重点局负责提供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意见;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提供工矿仓储用地需求意见;市建委、市房产局负责提供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需求意见;市交通局负责提供交通运输用地需求意见;市水利局负责提供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需求意见;市教育局负责提供教育用地需求意见;市卫生局负责提供医疗卫生用地需求意见;市文广新局负责提供文化等用地需求意见;市开发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琅琊山管委会负责提供园区项目用地需求意见;琅琊区、南谯区政府负责提供各自新区用地需求意见。

相关单位需提供的资料主要内容有:

一、琅琊区、南谯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琅琊山管委会提供计划期本区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建议,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供给能力和需求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方式、宗地等。

二、市直有关部门提供计划期本行业、本领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包括:国有建设用地需求分析;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的规模、结构、布局、时序等;存量建设用地开发的基本信息等。

三、各有关单位提供计划期对供应计划安排的建议,包括:计划期的政策导向、重点发展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等。

请各单位根据职责,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于2014年12月20日之前将文字材料和《计划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报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土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联系人:詹向辉,联系电话:3071980、3067285。

附件:2015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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