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十二五”农民收入倍增的实施意见
关于促进“十二五”农民收入倍增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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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6-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促进“十二五”农民收入倍增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十二五”农民收入倍增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十二五”农民收入倍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十二五”农民收入倍增的实施意见,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同步推进农业一、二、三产协调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农民增收多元化支撑体系,让农民分享更多改革发展成果。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十二五”末,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达到12000元,年均增幅达15.2%;实现在全省位次前移。
二、发挥农业基础性优势,实现农民家庭经营增收
(三)巩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粮田建设。稳定种植面积,依靠科技,主攻单产,深入实施粮食生产“三大行动”,加快“百亿粮仓”建设。到“十二五”末,全市示范推广超级稻240万亩、粳籼稻100万亩;全市小麦、玉米播种面积分别稳定在400万亩、80万亩左右。
(四)促进畜牧、水产健康发展。实现循环可持续的健康发展,突出名、特、优、新规模养殖,加大对定远猪、江淮水牛和天长三黄鸡等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建立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培育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推进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基地化、产加销经营一体化、加工制品优质化。到2015年,全市实现肉蛋奶总产60万吨,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继续开展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活动,择优扶持创建20个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的市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使全市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占规模养殖场的50%。渔业生产突出资源优势,加快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和水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业发展,不断提升渔业经济综合实力和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渔业增产增效。到2015年,全市实现水产品总量35万吨,建成市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100个,其中省级以上规模50个。
(五)打造农产品品牌,发展特色产业。大力推进品牌建设,以品牌化带动农业标准化。发挥资源优势,打造甜叶菊、滁菊、芡实、花卉苗木、蔬菜、河蟹、定远猪等地域特色品牌,重点发展甜叶菊、滁菊、蔬菜等“龙型”经济,在全省形成一定影响力。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名特优农产品开发力度,努力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品牌。市财政按原有政策继续扶持品牌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拥有国家级和省级名牌共55个。
三、推进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产品增值收益
(六)实施农业产业化。组织实施我市农业产业化“451”转型倍增工程。一是招大引强,借力发展。加大农业招商力度,积极招引世界级、国家级农业深加工企业来滁投资,带动地方农业产业发展。二是加大整合,培强扶弱。在市里现有的龙头企业基础上,实现企业整合、行业联合,分类推进。三是建园搭台,壮大规模。有重点、分层次地构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以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园区为抓手,加大资源整合,集聚产业,合力发展。到2015年,实现农业产业化“451”目标:即争创4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500亿元,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民人均增收1000元。市财政在继续执行原有扶持政策基础上,对引进国家级龙头企业、世界知名企业,在滁投资规模达5亿元以上,给予引进单位(个人)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的单位,市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和20万元。
(七)培育规模经营主体,创新农业业态。大力培育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工商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创新家庭农场、现代农庄等新型发展业态,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和设施农业建设。挖掘我市山水、人文优质资源,积极开发农业原生态特色旅游、乡村旅游、水上休闲观光旅游、森林旅游等。建设农产品专业市场,发展农村物流体系,实现农民多渠道增收。继续开展20个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和10大现代农庄创建活动,市财政每年给予每个示范社和现代农庄4万元扶持资金。
四、加大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八)实施农民工就业服务计划。制定就业、税收、金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力扶持各类中小企业,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利用农民创业培训、阳光工程培训等,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提升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通过组织就业系列活动和开展企业用工服务,吸引和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九)转移农村劳动力。紧紧抓住国家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机遇,加快农民就业、创业进程。通过实施城镇化、工业化战略,制定优惠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大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经纪大户等农村经营主体,优化劳动力要素组合,带动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十二五”期间,每年保持转移农村劳动力100万人,到城市去创业,进工厂领工资,切实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十)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农村富余劳动力等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自主创业,对初始创业者享受1-3年的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引导有创业意愿、创业条件的农村各类人员进入创业园区兴业、置业和创办就业组织,享受创业相关优惠政策。
五、转变农村经营方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十一)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在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依法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土地流转收益。
(十二)逐步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所有权。开展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加大投入支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资产、资源、资金)交易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开展试点工作,实现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让农民在集体“三资”市场化运营中获得更多收益。
(十三)深入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增加农民补偿收入。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美好乡村”目标,加快推进农业资源向现代经营主体、农村工业向开发园区和功能区、农民居住向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三个集中”。围绕“一环、三线、一县、二十精品镇”的“1312”空间布局,即:坚持城郊先行,推动市政设施、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社会管理等城市功能向周边延伸,形成环绕主城区城乡一体化的美好乡村示范圈;坚持辐射周边,集中开展沿路村庄布局调整和环境整治,在主城区到全椒、汊河、乌衣主干道沿线,打造美好乡村连串、特色产业连片、绿色景观连绵的三条示范长廊;将天长市打造成美好乡村的样板区、示范区;选择20个中心镇,打造特色鲜明、产业带动、环境优美的精品小城镇。开展“一十百千”攻坚行动,用三年时间把小岗村建成全省顶级、全国一流的美好乡村品牌村,建成环滁城周边的10个新型城郊社区,以此为引领,五年内建成100个新型示范村、1000个农民新社居,做到村庄规划建设、环境整治、经济发展、文明程度、社会管理“五个显著提升”。
六、加强民生保障,着力增加转移性收入
(十四)建立完善乡村社会保障体系。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制定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衔接办法,引导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努力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水平。继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做好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间的衔接,建立城乡间、不同保险制度间医疗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十二五”期间,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十五)加快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巩固义务教育改革成果,提高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健全各类助学体系,逐步把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纳入资助范围,完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将法律援助工程纳入民生工程,进一步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降低居民文化消费成本。
(十六)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和范围,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实施家电下乡等惠民政策,增加对农民的消费补贴。认真执行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确保价格总体稳定。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率,及时补偿农民因灾损失。
七、保障措施
(十七)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加大农业基础建设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加大农业基础建设投入政策,不断改善农田水利、交通、环保、教育、卫生、养老等重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发展农业生产打好基础。严格落实财政支持重点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政策,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总量和增量均有提高。
(十八)继续强化农民负担监管。落实农民负担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民专业化合作社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监管,加强对土地征用中损害农民权益行为的监管。建立农业生产成本收益检测机制,防止因农资价格上涨过快,增加农民生产成本。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十九)强化科技支撑。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节本降耗、节水灌溉、新型肥药、疫病防控、加工储运、循环农业等农业新技术。抓好种业科技创新,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产业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为农民提供高效便捷、简明直观、双向互动的科技服务。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十二五”农民收入倍增意见,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倍增计划,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力度。要进一步提升农民收入标杆,科学制定和细化农民增收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是本地区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将目标任务纳入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实现全市“十二五”农民收入倍增目标。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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