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阜政发〔2015〕1号关于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市政府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切实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事关全局的基础性任务,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年初,市政府召开会议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4年全市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阜府法领〔2014〕3号),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推动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二)加强示范单位引领带动。我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始于2008年。2010年-2014年,我市分四批共确定56家单位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通过在《阜阳日报》、阜阳电视台开辟“依法行政经验交流”专题栏目、下发文件、召开工作会议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现场观摩会、编发简报、督查指导等形式,加强对示范单位典型经验的总结、交流、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力度。市政府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单独立项,分值确定为4分。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制定了《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阜府法领〔2014〕4号),对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充实,同时实行年终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增强了依法行政考核的权威性、公正性。

(四)健全政府法制工作保障机制。市政府法制办选调1名优秀选调生,公开招录1名具有司法资格的公务员,充实政府法制工作力量。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人员普遍在3-5人。市直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均设置法制科(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1-3人。市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作为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专项经费,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经费均纳入部门预算,并在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上给予安排,保障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前,市政府都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检查,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市政府及时将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同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一)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开展了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大力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除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市级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43项外,市本级(包括垂直管理单位实施的)保留的审批事项由2013年公布保留的148项减少到94项,精简率达36.5%。同时,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8项,下放管理层级21项,转变管理方式57项,合并34项,冻结14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通过清理,进一步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增强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市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37家单位和8家公共服务单位审批和便民服务项目575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施第7次审批流程再造,审批环节减少336个,提交要件减少219个,进一步规范了审批行为,提高了审批效率。建立乡镇为民服务中心172个,村级为民服务代办点1871个,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

(三)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阜政发〔2014〕84号),决定自2014年12月起,分三个阶段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经审核确认后,于2015年3月1日前正式对外公布。

(四)积极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我市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订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按时完成了市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市政府出台《阜阳市放宽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深化注册资本登记改革,全面推行“先照后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制度,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五)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开展了涉企收费专项清理活动,保留的各类涉企收费项目由原来275项减少到148项(总数比省级清单项目少24项),精简46.2%。其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01项减少到56项,精简44.6%;政府性基金比照省级清单执行,共19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由140项减少到65项,精简53.6%;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由15项减少到8项,精简46.7%。对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照低于省定标准的最低标准执行。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听取意见制度。市政府及其部门普遍建立了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采取调研、公告、听证、座谈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市政府及其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交由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作出决策。对已经作出的重大决策,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三)坚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年全市共评估重大事项130件,经评估,准予实施126件,暂缓实施2件,不予实施2件。通过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了一大批矛盾隐患,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自2003年以来,已经聘请了六届法律顾问。目前,为市长、每位副市长各配备1名相对固定的法律顾问。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普遍建立了由法律专家、专业律师等构成的法律顾问制度,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

(一)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坚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坚持“有件必审、有审必严”的刚性审查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双重把关制度。一是应审而未经法制机构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请审议和签署。2014年,市政府法制办共审查涉法性文件84件,前置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18件。在文件制定过程中,扩大公众参与,健全调查研究、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如《阜阳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等,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阜阳政府法制信息网站上公示,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并上网发布,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既合法有效,又符合实际、符合民意。2014年我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二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和备案审查制度。2014年,市政府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各49件,备案审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共97件,做到有件必备、及时报备、规范报备,报备率达到100%。

(三)开展新一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维护法制统一,保持政策的合法与适当,2014年,经清理,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196件,宣布失效118件,修改3件,保留429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合计314件,占清理总数的42.1%,清理结果经市委第66次常委会议和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针对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的轻错重罚、重错轻罚、执法随意等问题,市政府在执法机关中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通过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依据、细化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程序等,依法合理压缩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权力弹性空间,有效防止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二)推进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市各级各部门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重新梳理本部门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明确各环节办事时限,优化办事流程,绘制和公开相应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将行政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向社会公布,推进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现执法的公平、公正、合理。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发放管理办法》,严格审查行政执法证件申领资格,凡行政执法人员初次申领或证件到期换发证件,必须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得申领执法证件。全年共审核上报办证信息3569个,年审行政执法(监督)证件4801个,保证了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执法资格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14年,在各部门自查基础上,市政府法制办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和部分市直单位法制业务骨干组成评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25个部门116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共评出优秀案卷20卷,查找问题四大类381个,案卷总体质量有了进一步提升。市政府法制办对评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

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一)保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的通畅。为方便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法制办综合运用当事人来访接待、书面信函接收、网上申请平台受理、电话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畅通复议申请渠道,规范和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积极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复议申请,申请受理率达到100%。对依法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告知工作。

(二)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市政府法制办选聘1名执业律师挂职复议应诉科副科长,招录1名具有司法资格的公务员充实到复议应诉科,保障案件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经费和设施设备得到有效保障。

(三)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采取实地调查、专家咨询、复议听证等形式,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依法慎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2014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6件(受理82件,不予受理4件),受案范围涉及土地、房产、拆迁、工伤认定、行政处罚等方面,审结76件。其中维持55件,撤销1件,因申请人撤回申请,案件终止审理的14件,驳回复议申请6件。行政机关自觉履行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和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司法建议书,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了显著增强。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明显提高。

(四)多措并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效衔接机制。市政府法制办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年举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使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在履行各自法定职责过程中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促进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工作衔接,构建有效的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机制,进一步优化了法治环境。二是实行信访与诉讼分离制度。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出口、入口衔接机制,出台了《关于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市政府法制办认真办理市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的信访复查复核案件,2014年共办理信访复查复核案件47件,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七、强化公仆意识,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一)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4年,市政府共收到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27件,政协委员提案199件,已全部办结并书面回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92件,市政府本级全年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2件。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主动推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市级89家一级预算单位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2013年部门财政决算信息和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积极顺应网民“网络问政”到“网络理政”观念转变的新需求,认真办理网民留言并及时回复,市政府办理并回复网民留言4932条。积极发挥市长信箱和“12345”市长热线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年共接收来信160件,接听群众来电24485件,对群众的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强化行政问责。全市共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749个单位,查出违规问题金额3.11亿元,损失浪费金额13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1.86亿元。通过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1.51亿元,挽回损失2.19亿元。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8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9人。全力推动行政机关作风建设,通过明察暗访等,查出问题涉及党员干部149人次,处理处分134人。全面开展党政干部多占住房和违规建房专项清理,共清理党政干部违规房产3211套(宗),收缴违规款2259万元。查处违规招生、教育乱收费等案件5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人。

八、强化学习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在职培训的必修课程。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开办多期主体班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知识的学时比重,全年共培训公务员1497人次。依托干部教育在线平台,丰富依法行政学习内容,扩大依法行政培训覆盖范围,全市共有19484人参加了在线学习。通过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通过开展政府法制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组织开展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市政府及其部门先后邀请法学专家杨景宇、盛鹏等人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专题辅导报告,在浙江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举办了多期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组织领导干部就如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课题开展研讨,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活动。我市不断创新载体,采取向公务员宣传和向群众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进“法治阜阳”进程。去年以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12场次,开展法治文化“四入”活动169场次,新建成农村法治公园6个。通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宣传活动,向群众宣讲法律法规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努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回顾2014年,我市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与当前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如个别地方和少数领导干部仍然依赖于经验式决策,习惯于管制式手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个别地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缺乏创新,基础仍然薄弱;个别行政执法机关依然存在着履职缺位、执法不严、程序违法、执法不公现象等。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市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政府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和监督行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保障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阜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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