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六分开”“三协同”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阜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六分开”“三协同”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4-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阜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六分开”“三协同”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阜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六分开”“三协同”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阜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六分开”“三协同”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建立和完善“六分开”、“三协同”建设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按照“科学、规范、高效、廉洁”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财政资金、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含国债资金)以及用财政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包括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公路、地下公共设施和科教文卫体服务设施等。
第三条“六分开”是指按照建设管理自然流程,整合和分解为立项、规划、设计、招标、投资、建设等六大环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高效推进项目建设。
(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相关部门编制年度项目实施建议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查批复工作。
(二)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提供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规定征迁红线和审批建设单位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
(三)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设计文件(含杆管线工程及道路绿化等);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防洪评价等专项报告;负责办理项目土地、规划、建设的报批手续。
项目建设单位指项目使用主管部门,其中,重点路桥和水环境工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公路交通项目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防洪等水利工程项目由市水务局负责,科教文卫体等项目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四)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负责项目建设招标管理工作。市招投标中心负责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等项招标以及大宗建材的招标采购。
(五)市财政局、市城投公司负责制定年度投融资计划,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做好项目建设的资金筹集、资金拨付和资金监管工作。
(六)市重点工程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等项目代建单位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实施,并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实行合同管理,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管理;负责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四条“三协同”是指对项目征迁安置、杆管线迁建以及绿化等附属工程三大环节,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各相关单位密切协作,及时跟进,同步推进项目建设。
(一)属地政府负责对建设项目范围内的人口、土地、房屋等状况进行调查登记,落实对被征迁人的征迁、补偿和安置,做好征迁安置的信访接待处理及稳定工作。
(二)市供电、通信、给排水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全面履行职责,保障杆管线迁(改)建与征地拆迁、项目工程建设同步推进。具体协同管理办法和流程由市重点工程局会同供电、通信等单位制定。
(三)市园林、交管、市政、路政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及时跟进,保障绿化、交通等附属工程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推进。具体协同管理办法和流程由市重点工程局会同园林、交管、市政、路政等相关部门制定。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市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部门负责征迁政策审核把关和实施过程的监督、指导工作。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工作;负责建设行业不良行为记录备案;负责重大设计和施工等技术问题处理和查处;负责受理工程竣工备案。
(三)市环保、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地震、水务等相关部门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对建设单位提交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防洪评价等专项报告组织审查批复。
(四)市审计机关负责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和决算。
(五)市监察机关负责对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的监察。
第六条在“六分开”管理体制下,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财政局、重点工程局、审计局等相关单位要牵头制定招投标、投融资、工程管理、项目审计等具体实施办法。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阜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六分开”流程图
2.阜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作流程图
http://www.xxgk.fy.gov.cn/DocHtml/723/2012/5/4/57965981332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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