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性投资项目任务分解工作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性投资项目任务分解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03-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性投资项目任务分解工作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我市2010年政府性投资项目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
成立淮北市推进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具体负责协调项目的实施和推进;一县三区、市经济开发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分别成立相应组织。
二、明确责任
严格落实目标任务责任制。淮北市推进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各责任部门主要领导是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进度和目标实现负全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一县三区、市经济开发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的政府性投资项目也要责任到人,切实强化沟通协调,严格项目监督管理,全力抓好项目落实。
三、强化服务
各级政府、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大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帮扶联系力度,主动为项目建设单位出谋划策,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序时进度推进,并力争提前完成任务。
四、规范程序
政府性投资项目要依法切实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责任制、开工报告制和竣工验收制。前期工作要准备充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应当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规定执行。项目建设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报有关部门审核、审计,未经审核、审计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五、狠抓落实
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实行月报送、调度和季分析制度,并适时检查,动态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各责任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年度项目(推进)工作计划和2010年度工作目标,倒排工期,明确(新建项目)具体开工、竣工时间,并将当月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和形象进度)于次月初(5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发改委投资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张侠、韩建;联系电话:0561—3198786;电邮:[email protected]),市发改委汇总后向市政府报告;淮北市推进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各责任单位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附件:1.淮北市推进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2.淮北市推进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分组名单
3.淮北市2010年政府性投资项目任务分解表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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