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 文号:淮府〔20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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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2-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86号)精神,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提升外贸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市外贸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研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优化外贸结构
1.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巩固轻工产品、纺织服装等传统产品出口,努力提高现代医药、光伏产品、精细化工、机电设备等优势技术领域产品出口比重,支持节能环保、新材料、光电新能源、现代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2.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积极实施市场多元化发展战略,在巩固挖掘美日欧等传统市场的基础上,重点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商务部、贸促会推荐的境外营销网络平台,优先支持中小企业、品牌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支持企业参加广交会、亚欧博览会、东盟博览会、东北亚博览会等境内知名展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或并购产品展示交易中心,建立海外仓储、分拨和配送中心、售后服务中心等境外营销网络。
3.加快发展多种贸易方式。积极承接境外及沿海地区加工贸易转移,依据我市现有资源和产品,以培育有竞争优势和带动能力的出口龙头企业为重点,打造对外加工贸易平台。加强政策资金引导,鼓励企业设立进口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平台建设,优化加工贸易发展软硬环境。加大对服务贸易类企业和项目扶持力度,争取更多企业及项目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目录》。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服务外贸产业集聚,构建完善服务外贸人才体系。
二、扩大对外贸易规模
4.鼓励扩大进口。发挥《安徽省重点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和产品目录》引导作用,鼓励支持扩大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支持企业申报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免税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内外资项目进口相关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支持企业开展资源、原材料和一般消费品进口,拓宽我市进口商品渠道,扩大进口规模。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保税功能作用,鼓励企业设立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分拨和仓储物流中心。
5.壮大外贸主体队伍。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外贸企业孵化培育机制,发挥“皖商通”等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外贸业务。建立完善外贸重点企业激励机制,加强外贸专业人才的开发、培养和培训,为外贸主体壮大提供人才支撑。
6.夯实外贸产业基础。着力推进高新技术、纺织服装、煤机装备、生物医药、农产品和精细化工等六大出口基地建设,围绕基地产业集群,积极吸纳国际和东部高端产业转移,延长产业链,提升产业水平,把龙头做大做强。市经开区、高新区、煤化工园区及其他园区要充分发挥载体作用,积极筹划符合淮南比较优势和产业特点的战略性项目,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夯实进出口发展基础,增强进出口发展后劲。以县域工业园区为依托,以优势资源开发、劳动密集型等企业为重点,促进县域经济外向型转变。
三、增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能力
7.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突出自主创新,努力提升我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参加国内外高新技术产品展销会、在境外进行产品销售宣传等国际市场开拓活动。大力扶持具有出口潜力和成长性好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8.推进民营企业进出口。加快县级进出口经营权扩散步伐,推动中小民营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加快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进出口企业提供通关、通检、融资、退税等服务。做好外贸人才培训工作,为民营企业培养一批懂市场、精业务的专业人才;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帮助解决在开拓国际市场方面遇到的政策和体制性障碍。
9.创新和完善贸易平台。支持外贸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优化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报关、检验检疫、跨境结算、退税和统计等环节的监管服务。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关联企业的引进和培育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产销对接及采购平台。继续发挥传统展会作用,组织进口企业参加境内外专业采购会,为进口企业开拓更多进口渠道。
四、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
10.加快开放载体平台建设。鼓励市经开区、高新区、煤化工园区与境内外机构共建跨区合作园区和合作联盟,积极争取开展铁海联运业务,加快“无水港”建设。
11.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加快区域通关一体化、关检合作“三个一”改革,提高无纸化报单比例和企业覆盖面,提高通关验放效率。改革进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探索实施申报放行、验证放行、抽样放行、监管放行等多种快速放行模式。全面取消出口商品质量注册登记,推动相关检验检疫审批权限下放,简化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程序。落实生产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权限下放至县。落实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税收政策。全面实施出口企业分类管理,一类企业自申报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二类企业自申报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加大ATA单证册(暂准进出口货物免税通关)推广力度,为我市企业赴境外开展展览展示等经贸活动提供便捷通关服务。实施原产地证电子化办理。
12.优化外汇管理服务。对外商投资企业直接投资项下的登记业务下放到银行金融机构直接办理,金融机构原则上可无需审单办理企业服务贸易小额收付汇业务,开展外汇管理部门综合柜台服务试点,实现外汇业务一站式办理,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五、促进外贸外资外经联动发展
13.加大外向型大项目招商力度。跟踪落实外商投资管理体系改革,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和国内沿海地区产业转移机遇,以各园区为载体,围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汽车、能源、纺织服装等产业,谋划推介、洽谈对接、调度推进一批重点外向型招商引资项目,培育外贸新的增长点。
14.实现对外投资与对外贸易互动发展。依托“走出去”带动外贸增长。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国际合作和工程承包,开展境外矿业和农业等合作开发,并购境外品牌、技术和营销网络等创新资源,带动我市装备、材料、产品、技术、服务出口。支持我市企业承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力、化工、建材等领域项目,带动大型成套设备和技术出口。引导组织企业参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举办的专业展会,加强营销网络建设。
六、增强政策支持力度
15.推进外贸体制改革。加快复制推广上海等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完善外贸政策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贸易与产业、财税、金融等政策的衔接和配合,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外贸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部门协作,优化通关、质检、退税、外汇管理方式,优化监管服务,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适应外贸管理制度改革的新形势,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6.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对符合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要求的项目和产品,安排外贸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企业发展,按照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要求,调整完善支持重点和方式。完善外贸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审核和拨付效率。完善市县两级支持外贸发展的政策体系,形成政策合力,共促外贸发展。
17.强化金融政策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外贸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向社会公布支持外贸企业的各项融资政策、金融产品信息,提供融资咨询和规划服务。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有竞争优势的外贸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对大型骨干外贸企业的贷款和授信额度只增不减。落实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项目支持。积极创新贸易融资产品,探索对外贸企业供应链的融资模式。引导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降低交易成本,减少汇率风险,进一步优化结汇服务。鼓励进出口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中小进出口企业专项贷款管理办法,积极推动中小进出口企业统借统还贷款业务。有效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的担保增信作用,大力推广“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加快跨境人民币担保业务发展。积极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丰富信保项下跨境贸易融资产品,扩大外贸企业抵押担保物的范围。加大对自主出口、国际营销网络、跨境电子商务、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贸易的支持力度,实施积极承保政策,对重点行业和企业适当下调承保费率,提高限额满足率。加大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承保方案,扩大对小微企业统保覆盖率。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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