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
| 颁布单位: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 | 文号:六政〔2013〕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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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7-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增强金融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实现全市贷款年均增长20%和直接融资两年翻番的目标,加快幸福六安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大力推进金融招商,积极引进有实力的域外金融机构来六安设立地区总部或分支机构,力争年引入域外银行业金融机构1-2家。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力争两年内绝大部分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改制成为农村商业银行。加快村镇银行建设步伐,力争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
积极探索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鼓励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或资产重组等方式做优做强。大力发展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信用评级、资产评估等金融中介机构以及金融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等配套产业,延伸完善金融产业链。
二、努力扩大有效信贷投放
持续推行县域存款主要用于当地贷款工作。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加大对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以及新型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的支持。争取大型商业银行加大对主导产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循环经济、节能环保和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的支持。鼓励邮政储蓄银行、徽商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及“三农”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域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我市拓展贷款业务,力争两年内贷款投放总规模达百亿元。
搭建平台,完善机制,强化银企对接,进一步增强合作成效。对重大项目和重点骨干企业“一企一策”落实融资解决方案。积极组织开展“润企惠农”专项行动,提高审批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建立健全小微企业贷款补助、贷款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到期接续和风险补偿等制度,引导信贷资源重点投向实体经济。加快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三、全力拓宽融资渠道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每年组织10户上市后备资源,力争2户企业进入辅导期,支持推动迎驾酒业、龙华竹业等本地优质企业到主板、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鼓励上市公司将注册地迁至本市或将募集资金投向本市重大项目。
推动非金融企业在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力争两年内实现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信托产品等发行规模达到20亿元。规范发展股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等基金机构,使各类基金组织成为民间资金在我市转化为产业资本的重要载体。做强做实政府性投融资平台,创新融资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大力推动金融创新
深入开展“金融创新年”活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在我市开展金融创新试点,突出“四化同步”发展、美好乡村建设、重点区域发展、民营经济发展和“三农”等重点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发展模式和业务优势开展“一行一品”特色化创新,打造全省富有影响力的创新品牌。
积极推广和应用贸易融资、产业化龙头企业政府风险代偿基金担保贷款、产业集群企业联保贷款、应收账款、商标权和专利权质押贷款。大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开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财政直补资金抵质押贷款。探索完善保险与农业订单、信贷相结合的金融模式。进一步扩大接续基金、公司+农户等贷款发放范围和规模,力争传统担保方式外的信用贷款投放比重年均提高5个百分点。
五、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
全面落实《金寨县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加强国家和省级政策对接与争取工作,落实二级分行审批权限以及差异化信贷和监管政策。积极推广金寨县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先行先试成果,积极争取金寨、霍山县率先创建全国金融生态示范县。完善农户信用信息平台,运用信用体系建设成果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投放。大力推进金融机构、地方政府、担保机构、龙头企业、农户“五位一体”贷款等新模式。
积极争取政策性信贷资金重点支持县域基础设施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推进县级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推动大型银行延伸和优化农村服务网点,提高乡镇村金融服务覆盖面。坚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着力发挥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充分利用邮政储蓄银行点多面广优势,加强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合作,促进资金回流,充分释放信贷资源优势。
六、充分发挥民生金融功能
推进“城市一卡通”民生工程,优化金融IC卡使用环境,拓展应用范围,提高城市居民消费便利化水平。实施“农汇通”工程,加快金融服务室、助农取款点等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支付服务城乡均等化机制。积极拓展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创业就业、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金融服务新领域,使金融更好地惠及民生。
强化保险的社会稳定功能,进一步做强做精保险主业,着力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围和覆盖面。鼓励开发有利于科技创新、扩大内需、社会稳定的保险新产品,重点推动安全生产、建筑工程、环境污染等责任保险业务,使保险业成为我市社会保障、公共管理和灾害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七、不断完善金融管理体制机制
适应金融发展竞争加剧以及金融改革、稳定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加快完善金融工作组织体系。健全和完善市和县区两级金融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金融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金融管理机构建设,更好地履行监管服务职能。加强金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公选、遴选、调任、挂任等多种方式解决政府金融人才需求。对引进的高层次金融管理人才适用我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相关规定。积极探索利用中介组织力量解决金融服务中的技术性难题。完善金融支持地方发展考核激励机制,合理配置政府资源,综合运用贷款贴息、担保贴费、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等政策措施,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的积极性。
八、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宣传和监控、预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高利贷、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活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全面落实县区政府对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主体职责,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其持续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银行业和保险业协会作用,加快组建小额贷款和融资担保协会,完善行业自律体系,发挥行业信息沟通和自律等功能。将金融知识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深入开展金融知识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活动,提高城乡居民金融意识。加快征信体系建设,加大金融消费维权,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及保险诈骗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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