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台商投资和加强对台经贸交流的意见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台商投资和加强对台经贸交流的意见
| 颁布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马政[2009]44号 |
|---|---|
| 颁布日期:2009-07-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鼓励台商投资和加强对台经贸交流的意见
马政[2009]44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优势,把我市建成全省重要的两岸经贸合作基地,推动我市开放型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就鼓励台商投资和加强对台经贸交流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挥自身优势,推进对台经贸合作与交流
1.充分利用国家规划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机遇,努力打造台商北上西进的台资企业转移承接地。根据产业发展布局,使我市现代加工制造业、绿色食品、休闲旅游等三大产业基地成为利用台资的主战场和集聚地。加大力度推进慈湖经济开发区“安徽省台湾工业园”的对台招商引资,大力扶持花山经济开发区设立台湾科技产业园,争取引进一批台资龙头项目,形成台资企业的集聚效应和协作配套,努力构建现代化产业集群。
2.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对台招商引资的积极性,有计划地组织更多的经贸团组入岛。有针对性地邀请沿海及岛内台商,特别是台湾知名企业、上市上柜公司高管以及有影响力的台湾行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负责人来马考察投资。进一步扩大马台交流途径,支持市内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与台湾行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建立长期稳定的交流协作机制,鼓励我市县区、乡镇与台湾县市、乡镇建立对口交流关系。
3.充分利用马鞍山港对台湾开放直航的契机,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在台推展马鞍山品牌特色产品,不断推进马台贸易合作,鼓励我市有条件的企业入岛投资,互利共赢。
4.鼓励引进台湾农业龙头企业,推广使用台湾农业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引进台资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高效生态农业。鼓励台商投资我市电子信息、新光源、新能源、新材料、机电制造、汽车零部件、食品、医药、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等产业,着力引进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制造业。支持台资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鼓励台资发展文化体育和医疗卫生产业。整合构建各类专业商业街,吸引台湾大型商贸知名品牌企业来我市发展,引导台商参与我市物流商贸体系建设。积极引入有实力的台商按照国际化的标准对我市旅游资源进行整体开发,高标准规划和建设,发展一批特色旅游项目。
二、优化投资环境,为台商投资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
5.允许台商投资者有条件的以人民币到资验资。除能够以自由兑换货币、进口设备及其他物品、无形资产等方式出资外,台商投资者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下列方式增资:企业将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企业已登记外债等按《公司法》有关规定转增本企业注册资本;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和应付股利及其项下的应付利息等按照税法规定转化为红利后,可转增本企业注册资本。以上述方式投资的企业注册资本经外汇局确认后,再以人民币形式到位验资。
6.各商业银行要建立和完善台资企业信用评级和授信制度,加大贷款投入力度,扩大融资渠道,积极协助解决台资中小企业的贷款问题。支持台商成立信用担保公司和参股信用担保公司。以投资企业在本地或境内的自有资产(包括企业自有或持有的其他企业的股权)作为质押物,经金融机构确认后可申请融资贷款。
7.县区、开发区对符合进入园区条件的台资工业项目,可根据其具体建设情况,安排一定资金予以奖励。
8.对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性台资企业,自获利年度起,根据其对我市财政的贡献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9.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可以申报市、县区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等各种财政性专项资金。
10.对台商特色产业,可根据投资规模、园区类型给予一区一策的政策扶持。在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原则下,台商特色产业园实行投资人自主招商。县区、开发区和市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在财政支持、配套建设、规费收取等方面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在资本运营、项目运作和环境营造等方面,参照国际通行规则,营造高效率、高收益、低门槛、低风险的投资区域。
11.积极支持台资企业建立产业研发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对获得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台资企业,给予相应资金扶持和奖励。
12.在居住、医疗、子女教育、生活等方面,对来马投资的台商提供与市民同等保障条件。
三、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鼓励台商投资和加强对台经贸交流的工作机制
13.建立市利用台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担任第一、第二召集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协调解决重大台商投资项目的引进、筹建和台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协调解决台商投诉和影响投资环境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台办。
14.县区、开发区要加强对利用台资工作的领导,把招商实践经验丰富、德才兼备、事业心强的人充实到对台招商工作队伍中,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15.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台商合法权益的观念,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努力为台资企业排忧解难,促进我市台资企业健康发展。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