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深入推进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文号:铜政〔2015〕33号
颁布日期:2015-09-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深入推进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深入推进项目工作的意见》(皖政〔2015〕56号)精神,充分发挥投资促进经济企稳回升的关键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全市项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抓好关键环节,提高项目工作质量

(一)狠抓项目谋划储备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结合国家重大工程包、省“大、新、专”项目等政策动向,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发展趋势,将“十三五”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谋划紧密结合起来,各项规划都要对应储备一批支撑性重大项目,动态充实项目储备库。(责任单位:各规划编制责任单位)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借助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的力量,拓展项目谋划的广度和深度,实现由单个项目的零散谋划向产业集群集中谋划的转变。(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认真落实《2015年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推进方案》,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完成20个以上重点谋划项目(预)可研报告、研究报告。(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方案》中明确的各责任单位)

市财政统筹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作为市直各部门开展可研编制、专家评审、前期论证等工作经费。县区、开发园区要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用于推进本辖区的项目谋划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二)及时发布项目信息

市发改委会同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报刊网络新媒介、专项推介活动等方式,向社会集中公布市级重大项目信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要及时发布本级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建设地点、工程内容、融资需求、合作方式、支持政策、预期收益、联系方式等内容,确保准确有效。(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抢抓长江经济带建设机遇,全力推动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加强与央企、知名民企合作。继续推行“一套班子、一个产业发展路线图、一个产业重点目标企业导引图、一个产业招商方案”的“四个一”招商机制,充分发挥市领导联系重大招商项目的推动作用,深入开展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积极围绕泰新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寻求配套企业抓招商;盯紧中化国际精细化工产业园等一批重大在谈产业项目,力争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做好PPP重点项目推介,寻找意向企业参与我市港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城市供气、道路照明节能光源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瞄准摩根爱恩电商、远成物流电商等新兴领域项目,加快“互联网+”布局,争取谈一个成一个。(牵头责任单位:市招商局,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四)促进项目尽快开工

严格遵循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加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环节,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企业投资项目自主决策,各有关部门负责做好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审查论证。重大项目要排出项目审批、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能评等前期工作时间节点,压实责任,压紧时限,确保尽早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等)

(五)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一是坚持高效调度。实施项目建设“四督四保”制度(督新建保开工、督续建保竣工、督竣工保达产、督储备保转化),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层调度”的原则,压紧压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目标,加强问题梳理与协调调度,提高项目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和投产达效率。凡是列入今年和明年开工计划的重大项目,各责任单位要采取“一把手”负责制。二是坚持抓主抓重。盯紧“奥炉”改造、皖能电厂六期第二台机组、泰新新能源汽车、市一中西湖校区等具有重大牵动力的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咬住年度投资目标,倒排工作计划,落实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员,重大事项及时提请市政府专题协调调度。(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强化服务保障,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六)多渠道拓宽项目融资

做好市财政“1+4”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1+4”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推动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产业基金尽快启动运作,鼓励、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对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投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铜陵发展投资公司)

充分发挥银企对接会、金融超市等政银企战略合作平台对新增贷款的促进作用,抢抓国家放宽企业债发债门槛的机遇,加快推进中小企业私募债(集合)二期、铜陵发展投资公司债及短融、大江投资公司短融等一般债券,以及养老、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停车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收益债券试点等专项债券发行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办)

不断加大主板、新三板、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各类证券市场直接融资力度,力争更多中小企业挂牌上市。(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七)切实保障项目用地

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满足新形势下城乡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加大用地指标争取力度,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试点工作。积极跟踪已上报未批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切实提高用地报批通过率、取卷率,确保用地项目及时落地。加强与省国土部门的衔接争取,落实土地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实行建设用地计划预先下达制度,市级预留建设用地计划用于保障重大项目需求。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暂时确有困难的,允许以承诺方式落实,在项目竣工前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简化用地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盘活存量土地,做好低效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再利用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八)优化项目建设环境

全面落实《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若干意见》(铜政〔2015〕15号),充分发挥政策对实体经济、招商引资的激励作用。(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意见》中明确的各责任单位)

强化人才支撑,将现代项目管理知识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课程,着力打造懂项目、善管理、精干高效的项目工作队伍。(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社局)

结合“政府管理提升年”活动,深化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减少前置审批事项,落实商事制度改革试点各项要求。通过“多规合一”、“并联审批”、“绿色通道”等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彻底解决投资审批“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城乡规划局等)

三、完善推进机制,确保项目工作实效

(九)加强组织领导

市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项目工作的总体谋划、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县区、开发园区要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各级领导要定期研究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发挥项目工作主管部门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市、县区经信、国土、环保、住建等部门要积极落实协同推进责任。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作为责任主体,要成立项目推进工作专班,“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确保项目建设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市财政局)

(十)强化督查考核

坚持勤督查、严通报,重点督查省、市有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重点工程开竣工情况、市级综合调度会明确事项落实情况、以及市领导关于项目建设批示执行情况等,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迅速整改,并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重大项目谋划建设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严格考核,加大项目推进奖惩力度,提高县区、开发园区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推进工作在市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对重点项目推进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对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落后的县区、开发园区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督查室)

各级各部门要遵循“三严三实”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市发改委,抄送市政府督查室。

铜陵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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