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5年宜居环境建设暨扩大城乡建设领域有效投资行动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5年宜居环境建设暨扩大城乡建设领域有效投资行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宁政办〔2015〕1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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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9-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5年宜居环境建设暨扩大城乡建设领域有效投资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部署和要求,推进“六新大宁德”建设,大力提高城乡建设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15年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5〕5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闽政〔2015〕29号)以及《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城乡建设领域有效投资的通知》(闽宜居指办〔2015〕9号)的精神,现就2015年全市继续实施宜居环境建设暨扩大城乡建设领域有效投资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宜居环境建设
(一)主要目标
2015年,延伸拓展“点线面”攻坚,加快接点连线成片,形成协同规模效应。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全市整治村庄134个,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13个,重点打造美丽乡村景观带4条、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个、整治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15个、推进省级集中棚户区改造2片、打造城市完整社区13个,新建改造各类市政道路和地下管网400公里以上,新建绿道100公里,基本建成“六江两溪”流域1公里范围内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合福铁路等公路铁路沿线景观整治,进一步改善我市城乡景观面貌,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
(二)重点任务
1.“点”
⑴建设美丽乡村。重点整治建设美丽乡村景观带、城市进出口干道两侧、合福铁路沿线、旅游景区周边、“六江两溪”1公里范围内的村庄。2015年全市“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在2014年基础上新增整治村庄134个。结合乡村旅游,完善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乡村旅游点旅游厕所布局和建设。全市打造美丽乡村景观带4条,景观带长度一般不小于10公里,做到整体规模到位、村庄整治到位、绿化美化到位、生态修复到位。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农业局、财政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国土局、环保局、旅游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发改委、库区移民开发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妇联、国网宁德供电公司。
⑵打造城市完整社区。按照“六有五达标三完善”要求,市本级打造3个以上、各县级市打造2个以上、各县打造1个以上城市完整社区示范典型。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规划局、住建局、教育局、文广新局、体育局。
⑶整治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重点推进山体、水系、湿地、海岸的生态保护修复,市本级整治2个以上(含2014年续建项目),各县(市)整治1个以上“三边三节点”项目(含2014年续建项目),并从中选择4个项目作为省级重点跟踪项目。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环保局、铁办、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国网宁德供电公司。
⑷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深化29个省、市级试点小城镇综合改革,推进2个镇级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各综合改革试点镇要回顾并审视镇规划,分类推进试点镇建设,进一步梳理调整近期建设项目,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突出体制机制创新,认真组织、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文广新局、教育局、体育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国网宁德供电公司。
⑸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抓好省级重点扶持的蕉城区霍童镇、屏南甘棠乡漈下村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景观环境改造提升工作,按照《关于重点扶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整治的指导意见》(闽建村〔2014〕7号)要求,开展保护和整治建设,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市规划局、文广新局、财政局、旅游局、发改委、农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国土局、环保局、体育局。
⑹加快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中心城区和福安市继续实施改造面积大、带动能力强且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含2014年已定的9片),每个县(市)继续实施2014年度重点跟踪扶持棚户区改造项目,7月底全市应开工棚户区改造4089套。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发改委、财政局。
2.“线”
⑴市政提升“五千工程”。
——雨水管渠(沟)。全市新建、改造城镇雨水管网60公里以上。市本级新建、改造10公里,各县(市)新建、改造5公里。全市加大城市内河整治力度,各地新开工一批内河整治项目。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
——污水管网。全市新建、改造城镇污水管网100公里以上,推动负荷率低、进水浓度低、管网覆盖不到位的老城区管网扩面工作。市本级新建污水管、雨污分流或截污管改造10公里,各县(市)新建污水管、雨污分流或截污管改造5公里。继续新扩建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加快国家减排责任书项目和满负荷污水处理厂厂区扩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国土局。
——供水管网。全市新建、改造城镇供水管网100公里以上。市本级新建、改造老旧市政供水管网12公里以上,各县(市)新建5公里、改造老旧市政供水管网5公里以上。推进城乡供水区域一体化试点,开展二次供水设施“建管合一”试点。全面开工应急备用供水水源,3个市县今年开工应急备用水源建设,1个单一水源市县完成应急备用水源选址并力争完成前期工作,2016年启动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国土局、环保局。
——燃气管网。全市新建、改造燃气管网30公里以上。市本级11公里,已有管道燃气的县(市)随新、改建道路各建设15公里以上。推进县城燃气管网建设,尚未明确管道燃气项目业主的县(市)2015年内年要抓紧确定业主并争取开工建设,长输管线未到达的县市要进行LNG气化站建设。所有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年内完成液化气瓶陶瓷条形码和联动充装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
——市政道路。全市完成新改扩建市政道路80公里以上。市本级新建、改扩建7公里,各县(市)新建5公里、改扩建9公里。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要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抓紧完成主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城市危桥改造,全市启动9座城市危桥的维修改造或者重建,力争年内完工4座。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
⑵推进绿道网建设。全市新建绿道100公里以上。市本级建成10公里以上,各县级市建成20公里以上,各县建成8公里以上。推进省级1号绿道(滨海绿道)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林业局、规划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国土局、旅游局、体育局。
⑶推进公路铁路沿线整治绿化。完成合福铁路沿线景观整治提升,重点打造一批示范段;同时抓好市、县高速公路进出城各10公里范围内的景观整治提升,促进我市公路铁路沿线景观面貌进一步改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局、铁办、农业局、旅游局。
3.“面”
⑴加快小流域治理。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生态环境恢复和增强水体自净能力为重点,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同时加强生态护坡、驳岸及岸线景观建设,打造生态水利景观工程和青山绿水的田园风光。全市实施5个以上小流域治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农业局、国土局、林业局、住建局、发改委。
⑵推进“六江两溪”流域乡镇污水处理。全面完成“六江两溪”流域周边1公里范围内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中2014年未建成的乡镇要在2015年年底前全面建成。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环保局、农业局、发改委、国土局、财政局。
⑶推进城乡垃圾处理。全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2015年,我市重点启动所有建制镇及“六江两溪”1公里范围内等30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每个乡镇都要建成1座以上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或实现直接压缩运输。提升完善已建成垃圾处理设施的28个乡镇和1350个村庄的设施建设和保洁水平,使全市60%的乡镇和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农业局、发改委、国土局、财政局。
⒋“五项行动”
⑴增加城市停车场和旅游厕所。各地新建一批公共停车场,全市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400个以上,各县(市)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国家园林城市60%以上的新建停车场要达到林荫停车场相关标准。在城市旅游景区、大型广场、旅游交通线路沿线、旅游集散中心、旅游餐馆、旅游娱乐购物场所、旅游步行街区内布局建设一批达到国家旅游局修订的《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中1A以上标准的旅游厕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
⑵提高城市透水率。各县(市、区)要普查摸清各类区域原有地形、地貌和用地硬化情况,重点结合透水性人行道、停车场、下凹式绿地、雨水收储设施、广场和公园项目等制定提升计划,按照海绵城市要求安排实施一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河床水岸应避免采用硬化方式驳岸要尽量采用生态驳岸方式。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局、住建局,市林业局、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
⑶扩大城市片林。市本级新建城市片林3公顷以上,各县(市)新建城市片林1公顷以上。单片片林占地规模不小于700平方米。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林业局、环保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
⑷保护城市湿地。各地在2014年城市湿地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加强城市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有条件的县(市、区)启动1处以上城市湿地公园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
⑸城市景观绿化。继续推进街区立面景观整治。启动实施三年绿荫行动,实施小区、单位、公园、道路、重要节点园林绿化提升和立交桥、高架桥、河湖驳岸护岸立体绿化。市本级每年至少完成5个小区和5个单位绿化提升、1个城市公园提升、2条道路绿化和3处重要节点绿化提升,各县(市)至少完成2个小区、2个单位绿化提升、1个城市公园提升、1条道路绿化和1处重要节点绿化提升。推进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古田县要在2016年、屏南县要在2017年、寿宁县要在2018年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国土局、林业局。
二、扩大城乡建设领域有效投资
(一)城市公用设施建设
全市新增年度投资29.61亿元,其中市本级1.2亿元、福鼎市5.62亿元、福安市5.36亿元、古田县5.28亿元、霞浦县3亿元、蕉城区2.25亿元、寿宁县1.77亿元、周宁县1.72亿元、柘荣县1.5亿元、东侨开发区1.16亿元、屏南县0.76亿元。
1.城市综合交通。一是加快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全市比原计划新增改扩建城市道路70公里以上,其中各县(市、区)新增3公里以上。二是加快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全市比原计划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700个以上,其中福安市新建1座以上机械式立体停车楼,其它县(市、区)争取再新增一个公共停车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规划局,市财政局、国土局。
2.城市地下管网。一是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全市比原计划新增改扩建雨水管网10公里以上,有条件的市、县都要选择合适的区域启动海绵城市项目建设。二是推进旧城区雨污管网改造扩面。全市比原计划新增改扩建污水管网30公里以上。三是加快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全市比原计划新增新改扩建供水管网30公里以上。四是加快城市燃气管网建设。全市比原计划新增燃气管网5公里以上,其中宁德新增2公里、福鼎新增3公里以上。五是推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的开展城市综合管线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
3.环境综合治理。一是加快内河(湖)整治。全市比原计划新开工2条以上内河(湖)整治项目,新增沿岸截污、河道清淤、建设生态缓坡5公里以上。二是加强园林绿化。全市比原计划新增建成区绿地面积35公顷。三是加强城乡垃圾处理。蕉城区要按要求开工建设宁德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四是加快城市景观综合改造。全市再新增一批城镇“三边三节点”整治提升项目。五是加快绿道网建设。全市比原计划新增绿道40公里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规划局,市财政局、水利局、国土局、环保局。
(二)美丽乡村建设
全市新增年度投资10.3亿元,其中农村住宅小区年度投资2.04亿元,旧村改造年度投资3.26亿元,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年度投资5亿元(不含省级补助资金)。
1.农村住宅示范小区。农村住宅示范小区。每个县(市、区)至少新启动1个省级农村住宅示范小区建设,小区规模不小于3公顷,具体按照《福建省村镇住宅小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闽建村〔2000〕28号)要求实施;每个乡镇安排1个村庄开展农村住宅小区建设试点,试点小区规模不小于2公顷。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
2.旧村改造。今年全市产生2000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每个县(市、区)完成旧村复垦建设规模200亩以上。重点推进偏僻自然村搬迁、农村住房灾后重建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民搬迁、石结构房屋搬迁、省市级小城镇的旧村复垦搬迁等的原农村建设用地的复垦。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国土局、农业局。
3.造福工程。各地要按照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15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的通知》(闽农扶〔2015〕107号)部署要求,对照计划安排表抓好落实,确保完成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新建24800人,修缮100户,建设18个省级造福工程百户示范点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局(农办)、住建局、国土局、林业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力量,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把业务工作与宜居环境建设和扩大城乡建设领域有效投资紧密结合,合力推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落实项目资金,盯紧项目推进,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倒计时安排推进计划,狠抓项目实施。
(二)加快组织实施。一是加快项目审批。凡列入宜居环境建设的所有项目都要尽可能加快项目审批,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协调”等办法,用最短的时间完成项目前期和项目审批。各市县、市直有关单位都要研究加快审批办法和措施,推进项目的审批。二是强化技术指导。加强专家指导,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市级专家团适时开展技术指导,加强对“三边三节点”建设、景观风貌整治、美丽乡村规划、污水垃圾处理等的指导;组织专家对县(市、区)宜居环境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集中把关指导,委托若干家规划设计单位对各地编制的美丽乡村示范村规划进行技术指导和优化提升。加强规范标准指导,推广省里制定出台的宜居环境建设相关的技术导则和规范标准,指导和规范各地项目实施。加强培训指导,继续加大力度开展各级领导、基层、规划部门、乡镇长及村建站负责人、乡村规划师、建筑工匠等一系列培训工作,突出指导性和实用性。加强示范带动,各地要不断总结新的理念、典型经验,创新具体做法,形成规范和完善管理机制。三是严格把控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落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把设计、施工、验收关,特别是设计施工图要认真审查把关,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施工现场要推行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安全文明绿色施工,严格控制施工扬尘、现场污水排放、建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等,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安全水平,建设精品工程。
(三)落实资金保障。一是集中统筹政府资金投入。市直相关部门在项目资金安排上要优先结合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相关专项资金、技术、管理力量要向宜居环境建设工作倾斜,建设资金要尽快到位。市财政、发改、水利、农业、林业、规划、住建、旅游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二是加大社会资本引入力度。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研究股权投资基金等融资渠道,采取更加灵活的办法,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棚户区改造、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等宜居环境建设项目。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再放开一些领域和项目,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三是重点推行PPP模式。推进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按PPP模式改造,对地方政府自建自管的存量项目,可优先考虑按照PPP模式转型;对企业已是投资运营主体的存量项目,可按照PPP模式改造;对企业在建但因各种原因停滞的项目,政府可以注入一定资金,与企业合作。大型企业,以市、县(区)为区域单元,对该区域单元的水务、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项目进行“捆绑”运作。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创新督促检查的工作方法,按照“拉清单、对进度、问责任、提要求”的要求,实施“月通报、季考核”,年底组织项目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作为分配“以奖代补”资金和第二年相关项目安排的依据。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考核,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每月督查考核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宜居环境建设项目按计划推进。
(五)加强宣传报道。宣传部门和相关媒体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市、县各级指挥部要主动对接媒体,对宜居环境建设出现的新典型、新经验、新做法要及时宣传。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手机、网络等平台,如设立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发动公众参与,提高宜居环境建设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1.宁德市宜居环境建设项目汇总表
2.宁德市扩大城乡建设领域有效投资项目汇总表
http://www.ningde.gov.cn/cms/www2/www.ningde.gov.cn/52A10F23367ED2F8E58298B140ABE530/2015-09-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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