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国有投资项目在线监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国有投资项目在线监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 | 文号:莆政综〔2010〕148号 |
|---|---|
| 颁布日期:2010-11-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国有投资项目在线监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莆政综〔2010〕1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莆田市国有投资项目在线监控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暂行规定要求,做好国有投资项目在线监控表的填报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莆田市国有投资项目在线监控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监督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节约投资成本,切实推进国有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和中共莆田市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闽惩防[2010]8号、12号文件精神的工作措施责任分解表>的通知》(莆委[2010]32号)的有关精神,参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莆政综[2009]114号)和《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莆政综[2009]115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总投资估算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级国有投资项目(公路养护项目除外)的审批事项和建设管理,应按本规定实行监控管理。
本规定所称的国有投资项目,是指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或国有资金占控股地位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和融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
本规定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中央、省、市级预算内外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和间接融资资金、以及市级政府管理的其他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
其他国有投资项目,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监控内容
第三条国有投资项目在线监控分为前期工作阶段的监控、招投标阶段的监控和工程施工阶段以及工程完工验收结算等的监控。
第四条前期工作阶段的监控内容分为审批类、核准类和前置条件办理情况三部分。审批类或核准类项目的界定,以各级发改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一)审批类项目(附表2)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批。按有关规定实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联审批的项目,只填报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有关情况;初步设计审批按实填报。
(二)核准类项目只填报项目申请报告核准(附表2)内容。
(三)前置条件的办理情况(附表2)分为规划、土地、环保、林业、水利、地震、人防、消防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各项目单位应按照办理所属阶段分别填报。如还有其他手续需要填报的,在“其他有关手续说明”栏中填写。
审批类及核准类项目,均应对招投标方式的核准情况在附表2中进行填报。
第五条招标投标的监控内容包括设计、勘察、施工和监理单位及招标代理单位选择情况的监控。
(一)项目的设计、勘察,应当按发改部门核准的招标方式开展招投标活动。招标代理单位应通过比选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设计勘察单位确定后,应及时签订合同,并按附表3的要求填报。
(二)施工图设计重点反映有关部门图审的有关情况,在附表3中填报;
(三)工程预算主要反映预算报审的情况,在附表3中填报;
(四)实行代建制的项目,按附表2、附表3中的有关内容填报;
(五)施工单位的选择,按核准的方式进行,在附表3中的有关栏目填报;
(六)监理单位的选择,按核准的方式进行,在附表3中的有关栏目填报。
第六条工程施工阶段包括工程开工及工程款支付、施工合同执行情况、代建项目的代建管理费支付四部分内容。
(一)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有关情况,在附表2中填报;
(二)合同签订情况,劳保费用按实际施工资质要求调整情况,在附表3、附表4中填报;
(三)施工单位投标承诺管理班子执行情况,变更审批情况,在附表3中填报;
(四)工程设计变更情况,应当反映设计变更原因、变更批准手续、变更费用情况,在附表4中填报;
(五)工程款的支付按月进行反映,当月付款、累计付款应同时体现,反映提前支付、拖延支付,以及合同外支付情况。在附表4中的有关栏目填报;
(六)实行代建制的项目,应当同时反映代建管理费的支付情况在附表4中填报;
(七)工程施工序时进度,应当反映工程量实际完成情况。在附表4中填报;
(八)工期执行情况,应当反映工期调整情况。在附表4中填报;
(九)工程施工验收情况,应当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在附表3中第六部分填报;
(十)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应当反映合同价与决算价的比较情况,工程尾款支付情况。在附表3中第六部分填报。
第三章监控程序
第七条国有投资项目在线监控进度表,由承担国有投资项目、市级重点项目的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负责填报。
第八条凡是本规定所称的国有投资项目(重点市级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均应每月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www.ptztb.gov.cn),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如实填报。项目若停建或缓建,应在附表4“推迟开工的原因”栏中说明停建或缓建的原因。
第九条审批类、核准类的项目按表格所列的相应事项填报;实行代建制的项目除了代建制的所有内容必须填报外,还应按项目的批准方式(审批或核准),分别填报审批类或核准类的事项。
第十条国有投资项目应当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填报,每月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一次并保留,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及工程尾款付清为止。处在前期工作阶段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只填报在线监控进度表前期阶段的相应内容;施工阶段须填报前期阶段情况、招投标情况和施工阶段的完成节点情况;已经开工或竣工项目,应填报在线监控进度表所有应当填报的内容。
第十一条凡属本规定所称的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应当于每月2日前,将所处阶段已经办理或完成事项的有关情况上网填报。
第十二条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于当月7日前(节假日顺延)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核实并确认,逾期视为认同报表。
第十三条莆田市招标投标中心网每月10日发布国有投资项目在线监控情况。
第四章部门职责
第十四条市监察局、发展改革委、招标办是国有投资项目在线监控的监督、管理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建设局、经贸委、交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等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行业(实施项目)或职能分工,对管理职责范围内的项目实施监管。
第十五条市直各部门按以下分工对全市国有投资项目实施在线监控:
(一)市发展改革委作为投资的主管部门,应及时掌握国有投资项目在线监控情况,在汇总的基础上,对项目投资情况和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预测、分析,形成有关材料,并对在线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市招标办负责对建设工程的标前、标中、标后交易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市招投标中心提供交易信息和平台技术服务,并对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汇总、整理、统计、分析和归类,生成各类报表在网上公示,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市国资委、建设局、经贸委、交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等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全市城建(含市政设施)、工业、交通、水利、土地储备、土地整理项目的在线监控,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由铁路办、LNG办、林浆办、机场办、服务国投办承担的项目在线监控。各部门应每月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审核项目建设单位的填报情况,对所负责的项目报表核实、并修改后签名确认,负责收集汇总各行业项目的运行情况,建立台账,并进行分析。
市直属单位负责的国有投资项目,由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核实;其他项目由其管理的县(区)发改部门负责监管、核实。
(四)市财政局、审计局依法对国有投资项目的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财政、审计监督,及时纠正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对超付工程款项、付款手续不合规合法、拖欠工程款等行为进行通报并查处。
(五)市监察局负责对违反本规定逃避监控的项目进行督查,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察,并依法依规调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各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和填报人应当如实填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凡有不填报、不按时填报、弄虚作假、马虎应付或故意扰乱监控行为的,一经查实,由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行政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尽职尽责履行好项目管理职责,对项目单位填报的报表进行逐一核实。不履行核实职责或者不认真核实的,造成监控失察,由行政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暂行规定有效期二年。
第十九条各县(区)的国有投资项目,可参照本规定实行在线监控。
二O一O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在线监控▲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办公室。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11月8日印发
附表1
莆田市国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
项目总投资
万元
建设起止时间
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附表2
莆田市国有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监控表
项目建议书审批时间
项目总投资
万元
可研报告审批时间
投资估算
万元
初步设计审批时间
投资概算
万元
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时间
项目总投资
万元
招投标核准时间
核准方式
规划选址意见书完成时间
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间
用地预审意见书出具时间
批准用地时间
环境影响评价出具意见时间
海域使用批准时间
海洋影响评价出具意见时间
林地使用批准时间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时间
防洪影响评价完成时间
地震安全评价办理完成时间
人防部门意见出具时间
其他有关手续说明:
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
代建项目批准的代建方式
代建管理费
万元
备注:各填报单位可根据行业特点和要求进行填报。
附表3
莆田市国有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阶段监控表
勘察设计单位选择方式
设计费
元
设计单位
设计工程概算
万元
代建单位选择方式
完成施工图审查时间
报备时间
工程预算价
万元
工程预算完成审查时间
经审核的预算价
元
施工单位选择方式
开标时间
中标价
元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单位
合同价
需要说明的事项:
监理单位选择方式
工程监理费
元
中标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劳保费用执行情况
与合同或有关政策规定是否一致
施工现场管理班子是否发生变动
变动原因:
附表4
莆田市国有投资项目施工阶段监控表
合同开工时间
实际开工时间
推迟开工的原因:
至月日完成工程量:
是否进行设计变更
是否经过批准
批准变更部门
变更理由:
预付工程款
元
预付时间
年月日支付工程款
元
是否含预付款
至填报日累计支付工程款
元
占合同价的%
工程竣工时间
组织验收时间
质量合格情况
竣工结算价
元
比合同价元
工程决算价
超(低)中标价
元
工程尾款支付时间:
合同工期
实际工期
工期推延原因
代建管理费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元
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人
审核时间
附表5
莆田市国有投资项目在线监控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投资估算
投资概算
工程预算价
审核后的预算价
中标价(合同价)
设计变更情况
工程款支付情况
工程结算价
备注
注:标中的投资估算、投资概算均为经批准的投资数,如为备案项目,则以备案的投资额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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