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泉州市内资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泉政文〔2015〕97号 |
|---|---|
| 颁布日期:2015-11-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泉政文〔2015〕97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泉州市内资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营商环境,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经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泉州市内资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试行)》(以下简称《负面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公布的《负面清单》共涉及13类行业297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禁止投资121项、限制投资176项),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的内资投资领域和产业,将适时根据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变化进行调整。
二、凡内资投资我市产业项目属本清单禁止类项目的,有关部门不予审批;属本清单限制类项目的,须符合规定的准入门槛并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属本清单禁止、限制之外项目的,不设准入门槛,依申请审批。
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责任,建立健全清单监管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擅自设置各种兜底性条款及市场准入“隐性门槛”的,将予以查处问责。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