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6年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明政办〔2016〕5号
颁布日期:2016-02-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明政办〔2016〕5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6年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稳定我市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经市政府研究,现将省政府下达我市2016年粮食播种面积334万亩、总产116万吨以上的指导性计划分解下达(详见附件),并提出如下意见,请抓好落实。

一、强化粮食生产责任,确保播种面积落实

粮食是安天下的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农业农村和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和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领导,层层制定和落实粮食生产措施,将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乡(镇、街道)、行政村,种植面积落实到户、到田,确保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34万亩、总产116万吨以上。

二、落实惠农扶粮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各地要加大惠农扶粮政策宣传和监管力度,重点落实好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再生稻催芽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大户补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实施山垅田复耕、粮食产能区建设、新增6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地力提升“1112”工程等各项中央和省市惠农扶粮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千方百计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

三、引导适度规模生产,培育新型种粮主体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积极引导耕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明政文〔2012〕84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明政文〔2014〕41号)精神,对新增受让连片耕地500亩以上,流转期限10年以上、流转合同规范的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每亩100元的一次性奖励。扶持和鼓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从事集中育秧、机插机收、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械烘干等农业公益性服务,探索创新农业公益性服务有效供给机制和实现形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和产销服务组织与农户建立稳固的粮食产销关系,发展订单生产,多措并举推进粮食适度规模化生产,提高经营水平和种粮效益。

四、强化农业科技推广,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全市建立超级稻、再生稻万亩示范片11个,集成推广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水稻全程机械化栽培技术、机收再生稻技术、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种粮“五新”应用,带动全市粮食生产均衡增产。继续实施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在9个粮食主产区建立连片500亩的粮食产能区41.7万亩以上,在1000亩以上的粮食产能区建立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15个。充分整合技术资源,组织栽培、种子、植保、土肥、农机等技术人员,开展专业合作,进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推进标准化的高产高效、绿色环保技术模式,全力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实现农艺的农机化和农机的农艺化。对已建好的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要开展水稻工厂化育秧,大力推广水稻机插秧。要以粮食产能区建设为契机,积极引导和整合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基础建设项目在粮食产能区内实施,按照生产技术先进、主体经营能力提升、服务体系健全、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要求,将粮食产能区建成旱涝保收的稳产区、先进科技的应用区、统一服务的先行区和高产高效种植的示范区。

五、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稳定基层农技人员的有关政策,健全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机构,增强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机构队伍力量,保障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所需的工作经费。各涉农部门要围绕粮食生产全过程的各项工作重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地为农民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供销、农业等部门要及早做好种子、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储备;农业部门要积极广泛开展育、耕、插、收等农技农机技术服务;农业、工商、质监、物价、公安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整顿农资市场,规范经营秩序,坚决打击坑农害农行为;金融、保险部门要加强对涉农、涉粮生产的支持力度,深入开展水稻种植(制种)抗灾保险服务;新闻媒体要做好粮食生产宣传工作,开辟专栏对惠农扶粮政策和先进典型进行专题报道,营造粮食生产良好氛围,确保全年粮食生产任务的完成。

六、强化防灾减灾工作,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各地要因地制宜建立防灾减灾预案和应急响应制度,强化气象、农业、水利等部门的协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做到预警要早、反应要快、措施要实、指导到位,重点防范干旱、台风、洪涝、低温冻害等自然灾害。各级要建立粮食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加强种子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保障粮食生产用种安全。要切实抓好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加强预测预报和统防统治工作,重点防控螟虫、稻飞虱、稻瘟病、纹枯病及马铃薯晚疫病等主要病虫害,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附件:2016年三明市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http://xxgk.sm.gov.cn/rmzfbgs/zfb/zfxxgkml/fggzhgfxwj/201602/t20160229_329619.htm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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