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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厦门市保障协调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厦府办〔2010〕225号 |
|---|---|
| 颁布日期:2010-09-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厦门市保障协调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厦府办〔2010〕22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第十四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和第二届世界投资论坛厦门市保障协调委员会的通知》(厦委办〔2010〕39号)文件,决定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启用“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厦门市保障协调委员会”印章。
附件:印模(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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