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 漳州银监分局关于金融支持漳州工业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 漳州银监分局关于金融支持漳州工业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漳州银监分局关于金融支持漳州工业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当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效地支持和服务我市工业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漳州市工业经济跨越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经贸委、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漳州银监分局共同制定的《关于金融支持漳州工业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关于金融支持漳州工业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漳州银监分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市工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引导政府有关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当前国家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转向稳健的宏观调控背景下,强化企业融资服务,把有限的信贷资金投向我市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稳住漳州工业的基本盘,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漳州工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要正确处理好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与支持漳州工业企业发展的关系,围绕2011年漳州市工业经济发展目标,积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信贷增长点,通过积极向上争取信贷政策和信贷总量支持、总行直贷、提高信贷资产的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贷款等方式,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力争2011年全市新增本外币制造业贷款增幅略高于去年水平(2010年增幅30.05%),力争使贷款增速与工业经济增长速度相适应;同时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着力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重点要支持以下三个方面:
(一)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支持石油化工、特殊钢铁、机械装备、食品加工四大主导产业和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4+4”产业)的发展,促进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四大主导产业均发展成为千亿元产业的目标。支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支持云霄海峡光电国际物流城、天宝物流园、长泰火车站物流园、靖城货运站物流中心、闽粤粮食现代物流园区、漳州开发区金海峡钢材加工贸易中心等一批物流园区建设。支持发展适合物流企业特点的物流保理和联网结算业务,支持银行与经营规范的物流公司合作发展“金融仓储”业务。
(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实施与教育部合作的“蓝火计划”和高新技术产业群、高技术示范工程建设、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促进电子信息、光电光伏、生物制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通过产学研用合作和企业自主创新,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满足新兴行业中自主创新型中小工业企业“短、频、急、小”的资金需求。
(三)支持工业企业节能减排。要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业务,鼓励银行通过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预期收益质押、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等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清洁能源、低排放、低污染项目以及环保技改项目的融资支持,重点支持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余热余压利用、电机改造、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节能、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应用等十大重点领域节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支持和推动钢铁、化工、建材、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加快对国家明令限期淘汰的“五小”落后产能项目、“两高一剩”项目的信贷退出;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协调沟通,随时关注国家环保政策动态和辖内客户企业的环保信息变化情况,将信贷政策、产业发展政策和环保政策有机结合起来,正确把握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在信贷资源配置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加大对节能减排效率较差企业的信贷退出力度。
二、推进管理和业务创新,提高对工业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要针对当前全市工业发展任务、发展需求等情况,主动研究探讨和改进服务工业发展、服务企业发展的有效金融服务措施办法。
(一)完善信贷管理方式。加快信贷管理模式转变,在控制风险的同时,要改进信贷审批方法,适当降低贷款门槛、简化业务流程、缩短审批周期、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推行贷款限时承诺制度,实行“阳光信贷”工程,制定差异化的风险定价策略,使利率定价更趋合理。要及时了解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和相关资金需求情况,主动与产业发展规划相对接,对列入年度工业发展规划的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早介入、早考察、早论证,对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审批、及时发放。要切实落实小企业金融服务“单列信贷规模、单独配置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的“四单”管理,加快小企业专营机构建设,扩大小企业专营机构在县域的覆盖。
(二)促进工业企业境内外融资便利化。优化外汇管理服务,改进贸易收结汇和贸易活动真实性、一致性审核方式,便利工业企业贸易融资。加大对进出口工业企业贸易信贷支持力度,在有效控制内债转外债风险的前提下,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境外银行提供的担保,拓展“外保内贷”业务,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境内融资。积极向上争取中资企业短期外债指标,拓宽中资企业融资渠道,扩大对外贸易业务。稳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促进工业企业贸易投资便利化。
(三)探索工业企业融资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要积极探索创新适合不同地域和不同发展阶段工业企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方式,通过动产质押、股权质押、专利权质押、第三方保证等新型担保方式和发展基于价值链、供应链的贸易融资业务等方式增级工业企业信用,着力破解工业企业融资难题。推广和完善现有的“网贷通”、“e贷通”、“板材通”、“石材通”、“联贷联保贷款”、在建工程抵押、海域使用权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产品,有效满足工业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差异化需求。
三、推动和发展债券融资,提高工业企业直接融资比重
针对当前国家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信贷投放逐步由适度宽松回归常态,企业的间接融资环境相对紧张的实际情况,多采取一些直接融资形式解决资金问题,积极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运用直接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
(一)拓展资本市场融资功能。根据上市辅导、申报和审核等不同阶段和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等不同板块的上市要求,支持对上市后备企业特别是创新创业型、服务型企业和大型重点企业的挖掘培育,推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首发上市融资。
(二)着力发展债券融资。研究制定《关于利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意见》、《漳州市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推动工作方案》,通过政策宣传、需求调查、政策扶持等措施,共同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扩大工业企业债券融资规模,更好地满足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三)支持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加强银行机构与系统内金融租赁公司合作,促进企业设备购置资金需求与金融租赁公司有效对接。充分发挥中国人民银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功能,支持辖区融资租赁的发展。
(四)鼓励发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积极支持发展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落实好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私募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投资于非上市中小工业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市设立和发展。
(五)激活民间资本资源为工业企业服务。要吸引激活民间资本来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着力按照“五个优先”的原则,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组织申报辅导力度,力争在短期内有较大的突破,为工业企业的发展提供新形式的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对小额贷款公司运行情况、合法合规经营情况的信息采集和监测、监管工作。利用BT、BOT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金问题。
四、强化机制和平台建设,为工业企业创造更好的融资环境
(一)建立“百家重点工业企业”融资情况监测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融资问题,按季向市领导报告企业融资需求和融资问题解决等情况。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对“百家重点工业企业”融资情况监测工作,及时反馈和解决企业融资问题等情况。
(二)深化政银企合作方式。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政银企合作为平台,通过积极主动参与银企融资需求对接活动、银企座谈会以及深入企业实地考察等方式,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和资金需求动态,实现银企互动,增强信息沟通与交流,让企业了解信贷产品信息和适合自身特点的金融产品,增强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能力。有关经济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效益、有市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向金融机构推介,金融机构应在经济管理部门推介的基础上,专门建立工业项目和企业资金需求项目库,为银企双方的合作和发展奠定基础,实现银企共赢。
(三)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要按照国家银监会等七部委《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八个配套制度文件规定的要求,着力净化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环境,强化其自身建设,提高其整体素质和风险防控水平。推动银行业与担保机构合作,在规范担保机构运作、加强担保机构经营行为监控的同时,根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支持银行业机构与担保机构建立互信互利的合作关系,促进银保企资金、担保对接,满足工业企业融资信用担保需求。继续推进融资性担保机构信用评级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逐步增强其信用增级功能。
(四)建立健全正向监管激励机制。要建立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业企业贷款业务的正向监管激励机制,逐步建立涵盖机制建设、组织创新、优化环境、服务成效等方面的推进工业企业贷款工作成效评价制度,对评价等级为优秀的银行机构在其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评价等级较低的银行机构通过通报批评、窗口指导、约见谈话等形式进行督导,从而形成正向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信贷人员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对工业企业不良贷款设定合理的容忍度,营造良好的工业企业融资环境。
(五)优化支持经济金融发展的信息与信用环境。建立工业企业基本信息查询系统,着力推进政府资源整合,采集分散在政府各相关部门的企业基本信息,构筑覆盖面更广、指向性更全的企业基本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查询机制,破解工业企业融资过程中银企信息不对称等主要障碍性问题;要大力开展信用企业创建活动,继续深化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在有条件的县(市)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建设,推动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失信行为惩戒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对守信单位提供优惠贷款利率,增加授信额度,简化贷款审批手续等,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同时对失信行为给予惩戒,推进经济与金融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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