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决定

颁布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决定

甘政发〔2015〕2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有关企业,省属有关企业: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中国质量大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甘肃省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引导和激励全省市场主体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进一步提升全省质量总体水平,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省政府决定,授予长城电工天水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高压阀门有限公司、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2014年度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在新的起点上争创更大的成绩。全省广大企业要以获奖企业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牢固树立以质取胜的质量发展理念,坚持走质量效益型道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质量水平。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广泛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扎实推进质量振兴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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