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15年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15年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15年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白银市2015年金融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
白银市2015年金融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金融工作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用足用好金融政策,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延伸金融网络,着力优化金融环境,确保完成年度金融工作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全市银行贷款增速达到21%以上,新增信贷投放86亿元以上,贷款余额年末达到493亿元以上,存贷比年末达到68%以上;市政府重点关注行业和领域的贷款余额占年末贷款总额的比例达到75%以上,“三权”抵押贷款年内突破6000万元;直接融资达到15亿元以上,保费收入增速达到8%以上,股票交易额增速达到20%以上。实现村镇银行、符合条件的信用村、村级互助资金协会、乡镇金融服务站全覆盖。
一、以用足用好各项金融政策、扩大融资规模和优化融资结构为重点,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发展
1.强化定向调控政策和支农再贷款支持。增强银行存贷比管理的弹性,落实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定向降低存款准备金及利率市场化等货币政策,指导和监督金融机构在扩大贷款投放的同时优化信贷结构。协调和引导商业银行降低利率上浮幅度,规范和治理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和高收费行为,降低资金成本。积极组织开展对金融机构落实收费政策情况的专项检查。积极争取支农再贷款规模,加大支农再贷款发放力度,发挥支农再贷款对涉农贷款的引导作用。(牵头单位: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
2.优化信贷投放和信贷结构。各金融机构要在盘活存量、用足增量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信贷规模、授信政策和审批权限,多渠道筹集信贷资金,不断调整信贷结构。全市银行贷款增速达到21%以上,新增贷款达到86亿元以上,年末贷款余额达到493亿元以上,存贷比年末达到68%以上。园区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消费贷款等市政府重点关注行业和领域的贷款增速达到23%以上,年末贷款余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达到75%以上。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和外埠银行加大对我市的金融支持,外埠银行对我市的信贷投放较上年增加1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市银监分局、市妇联、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各县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县区)
3.推进农村抵质押创新。围绕“三权”创新金融产品,为确保“三权”抵押贷款余额年内突破6000万元。推广大型农机具、仓单、承包土地收益权、应收账款为标的的新型抵押担保方式。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依托各类政策性保险推动保证保险业务,不断完善农户融资担保方式。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配合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市工商局、市保险业协会、各县区)
4.创新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研究制定《白银市关于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积极引进保险资金以债权等方式投资我市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农村小额贷款信用保证保险。加强政银保合作,建立风险共担补偿机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农业的保险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保险业协会,配合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各保险业金融机构、各县区)
5.积极建立和引入各类基金。积极争取国家设立的总规模400亿元的中央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省政府设立的各项基金。积极推进面向“三农”和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政府引导基金,吸引企业和民间资本注资,做大资金规模,放大资金效应,为“三农”和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担保等金融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白银高技术产业园,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农牧局、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各县区)
6.落实好普惠金融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4—2018年)》(甘政发〔2014〕101号),结合白银实际,用活用好普惠金融政策,确保各项普惠金融政策落到实处。密切关注中央及相关部委出台的关于支持西部开发、“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配套的金融政策,积极做好落实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
二、以促进资本市场发展、扩展社会融资渠道为重点,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7.培育支持企业扩大资本市场融资规模。运用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等债务融资工具,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支持白银公司主板上市,协助靖煤集团进行35亿元非公开定向增发。重点培育菁茂农业、荣信电材、熙瑞生物、鸿泰番茄、赛诺生物等企业在“新三板”市场挂牌。2015年在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上海股权托管中心、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天津股权交易所等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总数达到150家以上。做好企业融资辅导。(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工信委、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园、华龙证券白银分公司、银河证券白银营业部、各县区)
8.建立完善企业资产担保、政府性融资担保、商业性融资担保、企业信用担保“四位一体”的融资担保体系。在企业资产抵质押担保上,鼓励和督促金融机构拓展贷款抵质押资产担保范围,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应收账款、动产、股权、订单、仓单、保单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在政府性融资担保上,协调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加大对政府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资金注入,实现县区政策性担保公司全覆盖,设立市级再担保机构,实现再担保机构零突破。在商业性融资担保上,探索设立为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企业、涉农企业等提供担保增信的专门性融资担保机构,引导担保机构加快担保模式创新,开展企业联保、存货质押、应收帐款质押、股权质押等担保业务。在企业信用担保上,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对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拓展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业务。政府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加大政府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县区)
9.深化银政园企合作。编制2015年全市“银政园企”融资项目对接计划,采取集中办会对接、培训对接、网上对接等办法,开展多层次、多方式的“银政园企”对接活动,确保每月举办1次“银政园企”项目对接活动。建立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对“白银金融网”进行改造升级,分类归集各类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分类建立政府和企业各类融资项目数据库,着力解决金融机构、政府和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市工信委、市经合局、市农牧局、市妇联、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园、各县区)
10.积极探索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投资的融资模式。积极对接产业和项目,争取国家、省上的扶持和支持。市财政设立贷款融资担保基金,放大资金效应,支持中小企业、农业产业、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制定推动各类商业投资基金发展的支持政策,大力引进、培育、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债券投资基金、企业并购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探索开展互联网融资平台、p2p、股权众筹。(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农牧局、白银高技术产业园、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各县区)
三、以建立引进金融机构、延伸金融服务网络为重点,完善金融体系服务功能
11.建立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协调光大银行在白银设立分支机构。协调中国银行在平川区开设支行,推进兰州银行年内完成县域金融机构全覆盖。协调中银富登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在我市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年内力争在靖远县设立村镇银行。协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大力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年内完成白银区、平川区农村信用社合组白银市农村商业银行的筹组方案。(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市银监分局、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市分行、兰州银行市分行、农信社白银联络办、各相关县区)
12.加快建立农村互助资金协会。制定《关于加快建立农村资金互助协会的指导意见》,年内实现699个行政村资金互助协会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扶贫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银监分局)
13.积极延伸金融服务网络。加快建立乡镇金融服务站,鼓励和督促金融机构在乡镇、行政村增设金融网点和便民服务点,实现乡镇金融服务站全覆盖、银行卡支付乡镇全覆盖、金融便民服务点行政村全覆盖。(牵头单位:市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县区)
14.探索引进其他金融机构。协调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在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园设立白银运营中心。探索引进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不断创新网络金融服务模式。紧盯国家政策变化,探索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白银高新产业园、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
四、以建设金融信用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重点,大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15.加快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按照《白银市信用乡(镇)及信用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白银市信用农户评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3月底前完成与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协调,争取共享农户信用评级管理系统,建成白银市农户信用评价系统。上半年完成全部农户的信用评定,年底实现符合评定标准的信用村全覆盖。协调和督促各金融机构认同并依据白银市农户信用评价系统,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确保全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增幅达到20%以上。(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银监分局、市委农工办、市农牧局、在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县区)
16.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中小企业社会金融信用管理制度,加快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征集、评级、通报平台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年底前建成全市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经合局、市商务局、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
17.加强信用意识宣传和金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和惩戒力度,强化诚信观念,提升信用意识。重点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金融欺诈、恶意逃废债务、骗保骗赔等金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农牧局、市银监分局、在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县区)
18.着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整改;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体系,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投资公司、农民资金互助协会等机构的监管,加大对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化解和打击惩处力度,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做好风险处置和维稳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各县区)
五、以谋划建设金融中心、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夯实金融管理服务基础
19.谋划和推动金融中心建设。积极筹划,精准招商,在银西中央商务区开发建设白银金融中心,年底前完成融资洽谈等项目前期工作,打造全省一流的金融街。(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市经合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投公司、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
20.加强金融人才培养和金融知识普及。充分运用各项政策,大力推进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金融宣传培训活动,每季度举办1次金融讲堂,请专家教授和挂职金融干部做金融专题讲座,提高机关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金融素养。年内组织2次以上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诈骗等金融宣传活动。引导金融机构结合日常金融服务的开展,为公众进行多角度、多形式的金融知识宣传培训。(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各县区)
21.开展重点难点问题调研。围绕解决经济主体过度依赖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渠道少,三农发展、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资金成本高,实体经济和金融机构项目融资需求与金融资金供给目标不匹配,政府融资平台继续发挥融资职能与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控制日益严格的矛盾,城乡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优化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探索解决途径和办法。(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
22.加大金融工作考核力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白银市金融工作考核办法》,通过客观公正的考核,落实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职责,落实地方政府对有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的倾斜支持。(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市督查考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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